问题 近期,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的投机炒作在部分平台和社交渠道频繁出现。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高收益""保本""链上资产确权""跨境配置"等名义吸引公众参与,诱导资金流向不透明领域,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威胁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八部门因此联合发布通知,深入划清监管红线。 原因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价值支撑不足,容易被操纵和包装成"资金盘",形成杠杆化投机和群体性风险。部分所谓"代币化"项目借助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本概念,将权益凭证、收益权包装为可交易代币,在发行、募资、交易环节与证券、期货及基金业务高度相似,却往往规避准入、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跨境平台与匿名化特征叠加,使违法资金募集、洗钱、非法跨境资金流动等风险更加隐蔽。个别"稳定币"在流通中变相承担支付和计价功能,可能冲击货币主权与金融管理秩序。 影响 通知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预期和行为边界。首先,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发出依法从严治理的信号。其次,对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提供信息中介与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等行为作出明确禁止,指出有关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有助于压缩违法活动空间。再次,对RWA代币化提出针对性约束,强调在境内开展代币化及提供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可能触及非法金融活动应予禁止,同时为依法依规、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的探索预留合规通道。最后,明确境外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相关服务,对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设置禁止性要求,强化跨境风险隔离。 对策 通知建立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在部门层面,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指导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与处置;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指导RWA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与处置,并加强与网信、司法机关协同。在地方层面,各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风险防范处置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联动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及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发现—处置—打击—警示"闭环治理。对公众而言,政策明确提示:对宣称"低风险高收益""稳定兑付""链上确权可回购"等项目应保持警惕,避免参与涉嫌违法的交易、募资与跨境资金活动。 前景 从监管趋势看,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业态的治理将更加注重穿透式监管与全链条打击,重点聚焦交易撮合、资金结算、广告引流、技术外包与跨境服务等关键环节。此外,依法合规的金融科技应用与数字化转型仍有发展空间,关键在于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随着央地协同机制进一步落地,违法成本上升、监管震慑增强,投机炒作热度将被有效降温,金融秩序与投资者保护水平有望提高。
虚拟货币的风险防范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法律框架、监管机制和社会共识等多个层面形成合力;此次八部门联合发文,不仅明确了虚拟货币的非法金融属性,更重要的是建立了系统化、制度化的防范和处置机制。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在维护金融安全、保护人民财产权益上的坚定决心。随着这个通知的贯彻落实,虚拟货币涉及的的非法金融活动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打击,金融市场秩序也将得到继续规范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