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房地产开发普遍采用预售制度。开发商为筹措建设资金,依法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及建工程抵押给金融机构。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颖指出,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这类抵押属于行业常见融资方式,关键在于后续销售环节的资金管理是否合规。问题主要出在少数开发商存在“双轨操作”:一上以建工程向银行抵押融资,另一上却违规要求购房者将房款支付至非监管账户。按住建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要求,预售资金应全额存入政府指定的监管账户,并专项用于本项目建设支出。但在实际操作中,个别企业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第三方平台代收等方式规避监管,埋下资金挪用隐患。
在建工程抵押融资本身并不可怕,风险往往来自预售资金未纳入监管、交易程序未严格落实;把购房款打入监管专户——把合同手续落实到网签备案——把抵押有关风险核验清楚,是普通家庭用规则守住资产安全的更稳妥做法。市场越复杂,越需要用制度划清边界、用程序提供保障,让每一笔房款的去向清晰可查,让每一次交易都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