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冉克平出席了反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法的这个发布,主要是为了帮老百姓弄清楚家庭纠纷和家暴到底有啥不一样。现实中,很多人还是把家暴当成家里的小事来处理,觉得打打闹闹很正常。冉克平强调说,这两者差别可大了。反家庭暴力法里说得很明白,家暴就是家庭成员之间用打骂、限制自由,甚至长期辱骂这些手段去伤害对方。 不过这个伤害不是一时的,而是长期反复的。 而家庭纠纷一般是平等的双方在吵架,大家都能把话说开。 那法律上规定的这些暴力形式就这么多吗?冉克平说,法律里用了“等”字,意思是没写全。现实生活中家暴的花样可多了去了。除了打人骂人,还有人拿跳楼、喝农药这种自伤的手段来威胁受害者。虽然没直接动手,但这种做法让受害者整天提心吊胆、精神崩溃,不敢反抗,这也是一种控制。冉克平举了个最高法院公布的案例,说明这种行为其实也是家暴的一种形式。 记者陈璐在现场看到,对于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案子,法院会仔细看情况去判断到底算不算家暴。 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会通过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让加害人赔钱等方式来帮忙。 白爽负责校对稿子,杨利负责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