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创新矿业权收益分配机制成效显著 凉山州磷矿探矿权交易破2亿元

近年来,围绕能源资源安全与重要初级产品保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被赋予更强的战略属性。

如何把找矿成果更高效转化为资源保障能力与地方发展动能,成为地方自然资源治理体系中的现实课题。

四川此次完成的探矿权交易,以“市(州)出资勘查—成果形成—市场出让—收益反哺”的闭环实践,提供了可观察、可量化的样本。

问题:找矿投入动力不足与成果转化效率有待提升。

长期以来,矿业权出让收益在省、市、县之间多按固定比例分配,地方尤其是市县在勘查阶段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而收益分配与实际出资不完全匹配,容易造成“投入积极性不足、优质项目供给不够、成果转化不畅”等问题。

在战略性矿产需求上升、资源禀赋需要系统摸排的背景下,单靠上级投入或部门推动,难以形成持续、规模化的找矿能力。

原因:制度激励重塑利益关系,推动地方主动作为。

2024年5月,四川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率先建立矿业权出让收益分享激励机制,将地方收益分享比例与勘查阶段的实际出资挂钩,打破“固定分成”的路径依赖,明确“谁出资、谁收益”“多出资、多分成”的导向。

这一机制实质上把勘查风险与收益预期更紧密地绑定到出资主体,促使市县从“被动配合”转为“主动布局”,并通过预算安排、项目组织、勘查管理等手段提升找矿效率。

影响:成交案例验证财政资金杠杆效应与资源发现能力。

此次成功出让的凉山州雷波县马颈子东磷矿探矿权成交价2.01亿元,属于四川省首宗市(州)出资勘查的战略性矿种探矿权交易。

该项目州级财政投入1026.46万元,勘查获得资源量超过1.3亿吨,达到大型矿床规模,资源禀赋较好。

依据激励机制测算,凉山州可获得约1.08亿元收益分成,既体现“投入—发现—价值实现—反哺”的正向循环,也从资金效率角度展现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以较小规模的前期投入撬动大体量资源增储和市场价值实现。

同时,这类资源发现对磷化工、现代农业相关产业链的原料保障具有基础性意义,有利于提升区域资源供给韧性,增强战略储备能力。

对策:以省市县联动提升找矿组织化程度与项目供给质量。

政策落地后,凉山州以专项资金方式强化连续投入,自2024年起计划连续三年由州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战略性矿产勘查,截至目前累计投入找矿资金约2.5亿元,部署州级找矿项目37个。

更大范围看,四川已有攀枝花市、凉山州、泸州市、金川县等18个市县累计出资3.14亿元参与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探获磷矿、萤石矿等资源量上亿吨,省、市、县联动投入找矿的格局逐步形成。

下一步,需在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完善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勘查设计、质量控制与成果评审,提升“可出让、可转化”的优质探矿权供给;二是统筹收益分配、资金回流与再投入机制,推动收益更多用于找矿能力建设与关键区块滚动勘查,形成“滚动开发、持续增储”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产业规划的衔接,推动探矿权出让与后续开发准入、环境约束、产业链布局协同推进,避免“只出让、不落地”或低水平重复开发。

前景:制度创新有望带来持续增储与财政稳健增量。

随着激励机制带动更多地方财政、社会资本和专业力量参与,资源勘查的组织动员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对地方而言,找矿成果转化不仅可能形成稳定的财政收益来源,也为产业链招商、重大项目落地提供基础要素支撑;对全局而言,围绕磷矿、萤石等重要矿产的增储上产,将有助于四川在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中承担更大责任。

预计在政策、资金、技术三方协同下,更多高质量探矿权项目将进入市场,实现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的更高效转化。

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分享激励机制的创新实践,深刻反映了在新发展阶段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调动地方积极性的重要课题。

这一机制不仅实现了资源保障与经济效益的双赢,更为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随着这一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四川省必将在保障国家初级产品供给、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全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