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说啊,最近有个很有意思的案例。有个叫何某的人,他把钱给了一家情感咨询公司,买了一个30天的专属定制情感咨询课程还有代聊服务。这公司承诺8小时内及时回复。合同里写着服务费用一旦收取,概不退款,定制课程服务费和情感咨询费也都不给退。 他们签了合同之后,何某就开始等服务。结果呢?那个公司发过来的课程是通用的,根本没考虑何某自己的情况,也没做到8小时内回复。 何某觉得服务跟约定的不一样,也没达到预期效果,就把这家公司给告了,要求退钱。法院是这样判的:他们觉得“概不退款”这些条款对消费者太不公平了,不能生效。因为情感咨询服务特殊啊,虽然公司说不能保证结果,但也得把合同里说好的事情办好。 那这家公司给何某提供的课程都没根据他个人情况设计,还经常不回复消息。这样就违约了嘛。所以法院就判决这个公司给何某退一部分钱。 这个案子也说明一个道理,情感咨询这种东西确实结果不太好控制。但是不管怎么样,公司还是得把该做的事做好。如果消费者觉得服务没做好、有缩水或者拖延什么的,法院会看情况来决定是不是要退款。法官还说呢,光靠觉得“没达到预期”就想退钱不太容易支持,得看对方有没有实际违约行为才行。 这个判决对那些搞情感咨询的行业应该有个提醒作用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算是用这种方式规范了一下这个行业的行为了。 记者赵青、张雅慧、张钊、闫馨蕙报道的是这么个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