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春节消费进入高峰期:聚焦民生、交通、旅游三领域严查虚假标价与价格欺诈

春节期间消费需求集中释放,民众购物、出行、旅游等消费活动频繁,这一时段既是经济活动的高峰期,也是价格违法行为的易发多发期。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向全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对春节期间的价格经营行为作出系统规范,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从问题导向看,春节期间价格欺诈主要表现为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多种形式。

在民生消费领域,商超卖场、农贸市场、药品经营企业及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主体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促销活动中以虚假价格吸引消费者,赠品福利和附加消费条件未明确标示,消费者难以获得真实的价格信息。

在交通运输领域,部分经营管理单位存在巧立名目收取未公示费用、优惠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在旅游服务领域,景区、酒店、餐饮企业通过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设置"阴阳菜单"等手段实施价格欺诈,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为追求短期利益而采取欺诈手段。

春节期间消费需求旺盛、消费者警惕性相对较低,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这一时机实施价格欺诈。

同时,市场监管的覆盖面和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价格欺诈行为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直接伤害。

虚假标价误导消费者决策,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模糊标价增加消费者的交易成本和风险;变相涨价行为推高商品和服务成本,影响市场价格稳定。

这些问题如不及时纠正,将严重破坏市场信用体系,损害消费者信心。

为此,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

在民生消费领域,各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促销活动中的赠品福利、附加消费条件等信息必须如实、醒目标示。

在交通运输领域,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需严格执行相关价费政策,做好价格公示,严禁收取未公示费用;出租车企业需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航空公司需规范运价公示及客票退改签规则;停车场需清晰公示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在旅游服务领域,景区、酒店、餐饮企业需全面公示门票、房型、菜品等价格信息,严禁通过模糊标价、虚假折扣、"阴阳菜单"等方式欺诈消费者。

告诫函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自觉维护春运及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严禁擅自提高价格、哄抬物价,严禁以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变相涨价。

这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秩序的系统性把握和对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

从前瞻性看,这份告诫函的发布标志着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春节期间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虚假标价、模糊标价等行为将面临严厉查处,经营者需要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价格信息进行核实,遇到价格欺诈行为及时投诉举报。

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而诚信则是市场秩序的基石。

湖南省此次强化春节价格监管,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也是对市场健康发展的长远谋划。

唯有通过严格执法与行业自律双管齐下,才能让节日经济真正成为惠民利民的“暖心经济”,为全年消费市场开好头、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