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守信不仅仅是讲契约精神,更是法治社会的基础

咱们来聊聊这个事儿。2016年到2022年之间,天津有一家民营企业接了滨海新区公安局的活儿,两个项目加起来大概值5000万。活儿干完用了好多年,公安那边开始的时候付了点钱,后来就不付了。虽说法院最后判了让他们还钱本息,但到了执行这一步,案子却卡壳了。司法机关后来给公安局那边发了限制消费令,可没多久又给解除了。 同时呢,地方财政还把钱给了同个项目的其他合作方,那个胜诉的企业却一分钱没拿到。分析下来这事儿挺复杂,有几个原因。第一是有些地方政府规划和预算没衔接好,资金调度容易出问题;第二是企业在跟政府打交道时总是弱势方,没啥话语权;第三是法院在处理政府机构的时候做法不统一。还有这家企业自己中途内部调整过进度,虽然协调过补救了一下,但这也让双方不信任了。 这事儿要是不解决影响挺大的。对企业来说钱一直要不回来,资金链和经营都会受到冲击;对政府来说不守信用会让大家不敢接活儿;更麻烦的是法律判决执行不了会损害公信力和公平感。 想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得靠制度和机制。一方面得管紧政府采购的流程,明确谁给钱谁负责;另一方面得建立对政府履约的评价和问责办法。法院那边也得细化对政府的执行规则,想办法扣划财政资金来破局。另外还可以搞些调解仲裁的非诉讼解决办法。 现在咱们国家正在搞“放管服”改革,要把环境弄成市场化、法治化的。这种案子怎么处理就是检验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未来得靠完善立法、加强监督、提高透明度等多方面一起努力,让政府带头守信。只有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才能真正激发市场活力。 政府守信不仅仅是讲契约精神,更是法治社会的基础。面对合作中的履约问题得用制度和法治的办法去解决。这样企业才能在公平透明的环境里安心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