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法院探索“三步调解”快速化解邻里侵权纠纷 一小时促成赔偿和解

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同村邻居王某与李某因树枝修剪问题发生口角,李某一时冲动对王某进行了殴打。派出所随后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但关于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问题——双方协商多次未果——王某最终将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姜成龙审阅案卷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具备快速判决的条件。但他没有选择简单判决,而是意识到一个现实问题:双方是邻里关系,日后仍需在同一社区相处。单纯的判决书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对立。基于该认识,法官决定优先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王某坚持自己无辜被打,身心受损;李某则认为对方要求赔偿过高。面对僵局,法官没有急于讨价还价,而是先让双方充分表达诉求和委屈,耐心倾听,为情绪平复创造空间。 待双方情绪逐渐平复后,法官实施了精心设计的"三步调解法"。 第一步讲法律。法官向李某明确指出其殴打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向王某说明索赔金额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不合理的费用会通过鉴定程序甄别。这一步确立了法律底线,使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二步谈人情。法官以邻里关系的长期性为切入点,问道:"你们住在一个村,还是邻居关系,以后难免还会碰面。为了一次冲突,让两家人变成仇人,值得吗?"这一席话触动了双方的理性思考,使他们开始权衡眼前的对立与长期的相处。 第三步算成本。法官帮助双方理性计算诉讼的代价:"如果走完诉讼程序,不仅需要鉴定费用,还要浪费时间精力,甚至双方在村里难相处。"这让双方看清了继续对抗的实际成本。 经过近一小时的释法明理和情感疏导,李某的态度首先软化,王某也表示了谅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一次性赔偿王某的各项损失,王某收到款项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这一案例反映了人民法院处理基层矛盾的新思路。传统诉讼模式强调权利救济,但对于邻里、家庭等具有持续性关系的纠纷,单纯的胜负判决往往无法实现真正的纠纷解决。德惠法院的做法表明,将法律规范与人伦情理相结合,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当事人的长期利益,能够更有效地化解矛盾。 法官在案件处理中强调,邻里相处难免有摩擦,当事人应保持冷静、理性沟通,必要时可寻求社区、派出所或法院的帮助,切勿因一时冲动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可能从"有理"变"无理",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德惠市人民法院表示,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枫桥经验"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提升调解效能,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平安德惠提供司法保障。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一小时调解的背后,折射出基层治理的深层变革。当法律权威与乡土智慧相遇,当刚性规则与柔性调解结合,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个案纠纷的圆满解决,更是中国特色法治道路在基层的生动实践。这提醒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要筑牢法治底线,也要传承"和为贵"的文化基因,让公平正义以更温暖的方式抵达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