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最高法开了新闻发布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的情况给大伙儿说了说。最高法审判委员会的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就提到,成年孩子硬要“啃老”的话,是没有居住权的。老人家要是丧子了,也能去看孙子孙女了。她还讲了几个裁判规则,像请假去看生病的老爸,单位应该包容点,这样的司法判决更有力量、更有是非感。咱们这边的粟裕记者也到了现场拍了照。陈宜芳还说了说食品药品方面的事儿。她要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把“知假买假”这种行为给管住。要严守安全底线,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如果是为了正常生活消费而买假货,法院也会支持赔偿请求。 针对那些搞预付式消费骗人跑路的问题,也发了司法解释。明确了合同解除条件、退款咋算、还有经营者恶意跑路要怎么追究责任。这就把追责难、退卡难、举证难这些问题都给解决了。发布的典型案例也能震慑那些“职业闭店人”,让他们知道逃不出法网。 网络消费这块也得整治一下。她提到近五年咱们法院审结了一审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子18.6万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子10.3万件。准确适用网络消费司法解释,帮大家解决“货不对板”、“七天无理由退货”受限还有未成年人非理性充值这些麻烦事。 个人信息收集这块也有尺度,网络服务提供者得坚持合理且必要的原则去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另外还得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和逃废债行为,营造好的营商环境。针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里通过虚假诉讼来逃债的现象,明确了查处标准;针对用公司法人身份来金蝉脱壳或者通过离婚来转移财产这种类型的逃废债行为,也明确了惩治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