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是谁的错?

1月11日那天,13岁的刘某某一个人走在五原县一个没人的地方,结果被付某某这帮人围起来打,现场还被拍下来传到网上了。这事儿闹得挺大,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安局一看,1月13日赶紧出来发了通报,把调查结果和处理进展都给说了。原来是学生之间有矛盾才闹起来的。那个带头的付某某14岁了,还有王某甲、秦某某、杨某某这帮人一起掺和着。医院给刘某某检查了一下,没啥大伤就是皮肤外伤和软组织挫伤。处理的时候警察可是挺讲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把责任分清楚了才动手。付某某他们几个都超过14岁了,就给了行政拘留还有罚款。另外一个叫王某某乙的小孩没满14岁,就没给他罚款,只是让他的监护人好好看着他,还给他安排了矫治教育。 五原县党委和政府知道这个事后非常重视,要求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教育局、公安局、妇联、团委还有乡镇那边马上组成了工作组。他们先保证受害人刘某某的身体和心理都能恢复好,还有给她家里提供支持;对那些参与欺负人的小孩也严厉批评了一顿,并且督促他们的监护人看好孩子;另外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校园安全检查。 这事儿本来就是个别孩子法治观念淡薄、不会处理矛盾导致的,也说明家庭和学校教育还有社会管理上还得加强才行。不过这次五原县相关部门反应很快、处理也很合法,就是在落实国家要求的保护体系。保护未成年人是大家的事,五原县这次的做法给了其他地方一个参考。 只有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这些方面一起使劲,把保护网织得密密的,才能真的把校园欺凌给治住。这样才能给青少年们创造一个安全、阳光、健康的成长环境,好好守护祖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