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深层次矛盾,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系统部署重点领域风险司法化解路径。民二庭庭长王闯发布会上强调,当前民商事审判的核心任务是通过法治化手段平衡市场出清与企业挽救,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司法支撑。 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各级法院以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区域为试点,创新运用"司法重整+产业升级"模式。江苏法院通过强制清算长江沿线高耗能企业,释放土地资源1.2万亩,同时运用绿色破产理念对48家环保达标企业实施司法拯救,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双赢。重庆法院审理的金科系重整案中,通过引入战略投资、债转股等市场化手段,不仅化解千亿级债务危机,更推动企业向智慧建造领域转型。 针对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建立"精准识别、分类处置"机制。2023年全国法院审结房企破产案件同比上升37%,其中78%采用预重整方式实现资产盘活。深圳中院通过"预重整引导人"制度,将某头部房企重整周期压缩至9个月,有效阻断风险传导。地方政府债务化解上,浙江、四川等地法院建立专项合议庭,2023年妥善处理融资平台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超3000亿元。 制度创新成为提升破产效能的突破口。随着2025年《破产涉税事项公告》的实施,企业破产成本平均降低23%。目前全国已有12个省份建成省级府院联动平台,上海首创的"破产事务一站式窗口"将税务注销、信用修复等流程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跨境破产领域,广东高院率先实现港澳清盘人内地履职程序标准化,其发布的衔接指引已被纳入大湾区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值得关注的是,个人破产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浙江法院通过"诚信债务人"认定机制,使67名创业者重获市场准入资格;深圳个人破产案件和解成功率已达82%,涉及的经验正被北京、湖北等地借鉴推广。最高人民法院透露,《小微企业破产特别程序规定》已进入立法调研阶段。
运用法治手段推进风险处置和结构优化,对稳定预期、提振信心至关重要。人民法院通过把握市场出清与企业挽救的平衡点,强化系统治理和协同配合,将风险转化为改革动力,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