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出台城市更新新政 破解政策堵点激发存量土地活力

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但在实践中面临规划适应性不足、政策支持不够精准等问题;两部门此次联合发布的通知,正是针对这些痛点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从规划层面看,详细规划作为具体地块开发建设的法定依据,其灵活性直接影响城市更新的推进效率。通知明确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开展城市更新区域详细规划的评估优化——既依法给予规划许可——又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同时鼓励各地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的正面清单,对微更新项目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北京、上海、厦门等地已制定混合用地指导意见,重庆、南京等地建立了规划许可豁免机制,这些探索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过渡期政策的优化是破解融资难题的关键。原有的5年固定过渡期政策过于僵化,难以适应不同项目的实际需求。通知将其调整为以5年为原则的灵活过渡期政策,并在过渡期届满时新增租赁出让方式支持,为企业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苏州等地已制定了对应的落地细则,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参考。 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是盘活城市资源的重要途径。通知明确各地可在保障安全、不影响远期规划前提下,制定空闲建设用地的临时利用规则,以及存量建筑物在不增加容积率和高度情况下的临时利用管控规则。杭州等地已出台了临时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等管理细则,有效提高了存量资源的利用效率。 资源资产的组合供应和整体运营是提升空间价值的新思路。通知提出积极开展特色资源调查,建立多门类资源资产在特定空间范围内的组合供应机制。湖南、湖北等地探索将自然资源资产打包组合供应,取得了显著成效,这种做法有利于形成更大的发展合力。 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创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知明确各地可开展预编不动产单元预告登记,对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采用直接按户首次登记,对土地带建筑一并收储供应的情况探索简化申请材料。盐城等地已出台了产权归集与不动产登记的创新举措,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 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置是城市更新的难点。通知强调对历史形成的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要根据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分类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置政策,确保底数清晰、封闭运行,这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明确工作方向。 自然资源部曾于2023年发布城市更新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为地方探索实践奠定了基础。此次通知在现有政策框架基础上,结合各地实践继续深化细化,形成了更加系统、更加精准的政策体系,使参与城市更新的各方有了更清晰的依据和更充分的信心。

城市更新不是简单的拆旧建新,而是一场关于空间再组织、功能再提升、民生再改善的系统工程。两部门推出的一揽子措施,核心在于以制度供给回应存量时代的治理需求,让规划更可执行、土地更可盘活、权属更可确认、遗留问题更可化解。随着地方配套细则加快完善、实践经验逐步沉淀,城市更新有望在依法合规的框架内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推进,让城市在更新中更宜居、更韧性、更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