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海关所属大兴机场海关履行旅客行李监管职责过程中,查获一起非法携带濒危物种制品入境案件,显示出海关对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持续高压态势; 案件发生在进境航班旅检现场。海关关员在对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开展例行检查时,通过X光机发现其托运行李箱成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关员在行李中查获动物牙齿制品6件,总净重95克。随后,有关物品送交专业鉴定机构检验,鉴定结果显示均为豹牙制品。 豹为国际公约保护的濒危物种。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规定,豹被列入附录Ⅰ,属于最高级别保护物种,其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受到严格限制。我国作为该公约缔约国,已在国内法律中对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的进出口作出明确规范。依据《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开展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的贸易、携带或邮寄等活动。 本案中,涉事旅客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反映其对相关规定不了解或存在规避监管的可能。无论动机如何,未经许可携带濒危物种制品入境均属违法。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人员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刑事处罚。 此次查获一上表明了口岸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大兴机场海关依托X光机等查验手段和规范流程,及时发现并拦截违法携带行为,防止濒危物种制品流入国内市场。另一方面,也提示濒危物种制品走私风险仍然存在,有必要持续加强普法提示与监管。 海关部门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的进出口受法律严格限制。旅客出境旅游或经商时应主动了解相关规定,切勿购买、携带濒危物种制品。即便出于收藏、纪念等个人用途,未经许可携带入境同样违法。确需开展相关合法进出口的企业和个人,应事先向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深入处理。海关部门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根据查证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保护濒危物种既是国际义务,也是法律底线,更关乎人类与自然的长期共生;口岸每一次查获,都是对非法交易链条的及时阻断,也是对生态安全的有力守护。对出入境旅客而言,依法申报、拒绝购买和携带野生动物制品,不仅是守法之举,也是对生命与自然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