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马对等贸易协定涉第三方限制条款引关注:中方表态促马方澄清,东盟国家态度分化

问题浮现 2025年10月26日签署的美马贸易协定中,第12.7条附加条款规定:当美国对特定国家实施进口限制时,马来西亚须同步采取对等措施,或按美方制定的时间表执行。条款虽未点名中国,但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马来西亚最大贸易伙伴、且2024年双边贸易额达1106亿美元的背景下,其指向性很难忽视。 原因剖析 该条款延续了美国近年推动的“友岸外包”思路。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数据显示,自2023年以来,美国在亚太地区签署的7项双边协定中,有5项包含类似限制性安排。分析人士认为,这类条款意在推动形成更排除中国的区域供应链。马来西亚是全球半导体封装测试的重要基地(约占全球市场份额13%),其政策走向也因此更具外溢影响。 连锁反应 中方于11月27日通过外交和商务渠道提出交涉后,马来西亚政府在48小时内接连发布三份声明,重点强调三点:协定不改变现有中马经贸安排;马方保留单上终止权;确保中国投资者待遇不受影响。相比之下,印尼总统佐科在东盟工商峰会上明确表示:“任何剥夺我们经济决策自主权的条款都是不可接受的。”这个对比折射出东南亚国家在“经济安全”与“战略自主”之间的不同权衡。 深层博弈 事件背后是中美制度性博弈的深入加深。,美马签约后第四天,中美双方在釜山达成“有限谅解”,但美方随后又启动新一轮301调查。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专家指出,这种“双轨并行”的做法显示,即便局部领域出现阶段性共识,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总体方向并未改变。 前景预判 短期内,马来西亚或通过技术性解释来降低条款的现实冲击,但长期仍将面临供应链重组带来的压力。亚洲开发银行预测,若区域性排他条款全面落地,到2030年东南亚国家可能出现280亿至400亿美元的贸易转移效应。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学者认为,地区国家可能会加快推进“东盟中心性”战略,并借助RCEP等机制对冲外部压力、争取更大政策回旋空间。

经贸合作应服务发展与民生,而不应成为地缘博弈的延伸。围绕美马协定有关条款的讨论提示各方:外部环境越复杂,越需要以规则为基础、以互利为目标,降低“外溢式”限制带来的不确定性。坚持开放、透明、包容的合作方向,才能更好支撑地区稳定与全球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