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的最新裁决,为中兴通讯与三星电子长期专利纠纷增添了新的转折;这个司法判决不仅驳回了三星电子的诉讼请求,更为中兴通讯后续谈判中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中兴通讯已在英国、中国、巴西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诉讼中取得初步胜利,形成了全球范围内的有利局面。 两家企业的纠纷根源可追溯至2021年签署的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该协议涵盖双方4G资产组合及早期标准必要专利,原定于2023年底到期。根据协议条款,续约后三星电子将成为净支付方,需向中兴通讯支付更高的专利权使用费。然而,在续约谈判中,双方就FRAND(公平、合理且非歧视)许可费率产生了严重分歧,成为问题的焦点所在。 分歧的核心在于对专利价值的评估差异。作为5G标准的主要贡献者之一,中兴通讯拥有超过6500族5G标准必要专利,认为其专利组合的价值应在新的许可费中得到充分体现。而作为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制造商之一,三星电子则主张中兴提出的费率过高,不符合FRAND原则,试图通过谈判压低成本。这种立场对立反映了标准必要专利领域中,专利权人与实施者之间长期存在的利益冲突。 为了争夺有利的司法地位,双方展开了激烈的全球诉讼竞争。2024年12月,三星电子率先在英国对中兴通讯提起诉讼,随后又在德国、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美国等多个司法管辖区提交了实质重叠的FRAND诉讼,创下了行业记录。与此同时,中兴通讯也采取了积极的防守和反击策略。2024年12月23日,中兴通讯在中国重庆法院对三星电子提起诉讼,寻求由本国法院确定全球FRAND条款。中兴通讯认为本国法院的决定对其更有利,并曾致函三星电子表示,如果同意由重庆法院确定全球FRAND条款,将暂停所有诉讼。但这一提议遭到三星电子的拒绝。 随后,中兴通讯在中国杭州、德国、巴西等地对三星电子提起诸多侵权诉讼,寻求对专利侵权的无条件禁令救济。三星电子也在中国杭州对中兴通讯发起专利诉讼。这种"诉讼升级"反映了双方在全球范围内争夺司法主动权的激烈竞争。 在英国诉讼中,双方的对抗更加具体化。三星电子在英国高等法院申请了临时全球交叉许可的声明,指控中兴通讯存在恶意行为,并寻求法院裁定中兴通讯为"不情愿的许可方"。中兴通讯则多次提出全球临时交叉许可方案,要求三星撤回或暂停其他诉讼。英国高等法院梅勒法官在初审中认定中兴通讯"通过一波不必要的禁令程序表现出恶意",因此判决三星电子可获得临时许可。 然而,中兴通讯随即向英格兰及威尔士上诉法院提出四项上诉理由,主张其有权优先选择本国法院,并指出梅勒法官错误应用了恶意原则的概念。这一上诉最终获得成功,推翻了初审中对三星电子的临时许可裁决,说明了中兴通讯在法律论证中的有效性。 这一系列诉讼的深层意义在于,它涉及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制度的重大问题。FRAND原则旨在平衡专利权人与实施者的利益,但在具体适用中存在诸多争议。哪个国家的法院应该确定全球FRAND条款,如何界定"恶意"行为,临时许可的条件如何设定,这些问题都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中兴通讯与三星电子的纠纷实际上反映了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中的结构性矛盾。 中兴通讯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胜利,表明其在法律论证和证据准备上具有优势。美国法院的驳回裁决继续强化了中兴通讯的法律地位,为其在后续谈判中争取更有利的条件奠定了基础。同时,这也表明国际司法机构对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认可。
标准必要专利的价值在于促进产业协同创新,其治理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在全球化竞争与技术快速迭代背景下,企业既要保护创新成果,也应通过高质量协商减少诉讼对抗。如何在公平许可与产业稳定间找到平衡点,不仅影响个案结果,更将塑造未来通信产业的创新生态与国际合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