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9日,住建部工作人员给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打了电话,明确表示要把《物业管理条例》改为《物业服务条例》,把行业分类也给改成“物业服务”。樊芸是在3月7日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上提出这个建议的。冯海宁在文章里写到,樊芸认为,物业没有管理权,只有服务职责,法律也没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权。物业主要服务的是人,“物业管理”这个词容易让人觉得物业公司在管理住户。《民法典》里都用的是“物业服务人”。樊芸提出,相关法律法规要统一表述。住建部这次听取了代表的建议,准备修改相关法规和行业分类。樊芸觉得这能带来好处,比如让行业更规范,也能扭转物业公司的观念。现在有些物业公司把自己当成管理者,对门禁、停车、收费这些事情态度强硬。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500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平均物业费收缴率降到了71%,业主满意度也越来越低。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可以让物业公司反思自身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冯海宁还建议推动物业公司名称也去掉“管理”二字,变成“服务”,还要完善标准和合同,加强监管。这次改名是个好机会,能推动整个行业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