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结婚给女方10 万元彩礼要回来,法院给出明确答案

最近有个离婚案子闹得挺热闹,男方想把结婚时给女方的10万块彩礼要回来,结果引起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这个事件发生在深圳,夫妻两人从2015年开始谈恋爱,2017年结婚,婚后共同生活了差不多两年。然而,到了2019年,感情破裂了,两人分居并走向了法庭。男方小周同意离婚,但他希望把当初给小玉的10万元现金彩礼还有“三金”要回来。他觉得既然婚姻不再存续了,这些钱就应该退还。不过,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承办法官黄婷解释说,这笔钱不能退回。因为两人已经领证结婚,共同生活了将近两年。女方小玉也提供了证据,证明这10万元已经用在了筹办婚礼上。法官还特别强调了一个法律倾向:如果双方已经领证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且彩礼已经用在婚礼开销上,那么即使离婚也不支持全额返还彩礼的诉求。法院认为这些钱已经转化为双方共同生活的“启动资金”和婚礼开销。 对于准备结婚的年轻人来说这个案例是个很好的参考。毕竟感情不和的情况谁都不希望发生,但财产分割问题需要冷静对待。特别是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需要考虑结婚时间长短、子女情况还有款项的实际用途等多个方面因素。 不过也有人觉得女方应该把这10万元彩礼退回去才对。因为她是提出离婚的人,男方要求退还彩礼也是有道理的。还有些网友觉得这个结果太不公平了,女方轻松赚回了钱,男方却亏了不少。 这个事件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启示:法律讲证据和事实。如果这笔钱确实是用来筹办婚礼了就无法退回;如果这笔钱并没有用来筹办婚礼而只是单纯作为“聘礼”的话就可能会有不同结果。总之不管怎么样处理这类财产分割问题都要小心谨慎、量力而行、尊重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