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公安为5名遭不实投诉民警正名 健全维权机制护航执法权威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精细化程度提升,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期待不断提高,公安执法活动更频繁地处于“聚光灯”下。

客观上,依法监督对规范权力运行十分必要;但另一方面,少数带有情绪宣泄、利益博弈甚至恶意构陷的投诉举报,也可能对基层执法造成干扰,影响民警正常履职与职业尊严。

如何在“接受监督”和“依法保护”之间把握尺度,考验治理能力与制度建设水平。

问题:依法履职仍可能遭遇不实投诉,基层民警承受“程序压力”和“舆论压力”叠加。

滁州市公安局此次为5名遭不实投诉的民警集体澄清正名,正是对这一现实问题的回应。

以其中一起案例为例,2025年11月7日,群众因对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不满意,投诉交警孙亚军在执法中态度恶劣、语气生硬。

经相关机制调查核实,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最终认定为不实投诉并予以正名。

这类情况并非个案,若长期得不到及时澄清,容易让一线执法者陷入“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顾虑,影响执法效率与公共安全保障。

原因:不实投诉的产生往往具有多重成因。

其一,部分群众对法律规定、程序标准理解不足,将对处理结果的不满转化为对执法人员的指责;其二,个别当事人存在“以诉施压”的心理,希望通过投诉改变既定结论或争取额外利益;其三,在信息传播加速背景下,片面叙述容易放大情绪,形成对执法行为的误读;其四,少数恶意行为借助投诉渠道实施诽谤、诬陷,给基层治理带来额外成本。

上述因素叠加,使“合理诉求”与“无依据投诉”在具体场景中需要通过制度化核查予以区分。

影响:从个体层面看,不实投诉会对民警名誉与心理状态造成损害,影响职业认同感与稳定性;从执法层面看,频繁的无效投诉会消耗行政资源,延缓正常案件处置,甚至诱发“避险式执法”;从治理层面看,若不及时澄清事实,社会对执法公信力的判断可能被噪音左右,既不利于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也会削弱群众对规则与程序的信任。

反过来,若对投诉一概排斥、缺乏回应,也会损害群众监督权利,导致真正的问题得不到纠正。

因此,关键在于建立既能接住群众诉求、又能甄别恶意不实的闭环机制。

对策:滁州市公安局的做法突出“制度先行、组织背书、流程闭环”。

一方面,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多部门协同参与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形成专门力量统筹受理、核查与处置;另一方面,制定并下发群众诉求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明确不实投诉的情形界定,规范受理渠道、调查流程和结果反馈机制,推动维权保障从“个案处理”走向“规则运行”。

在此次仪式上,公安机关以组织名义公开通报、向民警颁发维权正名书,既对个体名誉作出修复,也向社会传递依法履职受保护、监督投诉有边界的清晰信号。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机制已为45名遭不实投诉的民警开展维权正名,体现出常态化运行趋势。

前景:面向下一步,制度化澄清正名有望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其一,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步推进,通过执法记录、程序公开、证据留存等方式,为核查提供更充分的客观依据,减少“各说各话”;其二,完善对恶意诬陷、造谣诽谤等行为的依法追责衔接机制,提升违规成本,净化投诉生态;其三,加强普法宣传与交通事故处理等常见领域的程序解读,增进公众对执法依据和裁量规则的理解,促进理性表达诉求。

总体看,随着制度更透明、反馈更及时、处置更规范,既能更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让基层民警心无旁骛投入主责主业,形成良性互动。

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执法者敢于担当、严格执法,更需要完善的制度为执法者撑腰鼓劲。

滁州公安以制度化手段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实践表明,只有让依法履职的民警感受到组织温暖、免除后顾之忧,才能真正激发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这不仅是对民警负责,更是对法治建设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

期待更多地方借鉴这一经验,在维护民警权益与保障群众监督权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