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为了让小薛加入自家公司,武汉某传媒公司给她原先的东家支付了6万元的违约金,又签下《经纪代理协议》,往小薛手里打了9.5万元签约费。这份协议规定得特别严:合同期内每个月有效直播天数得有25天,直播时长得超过150小时,要是不达标就得赔钱。 可没想到的是,等小薛直播了一年多后,发现自己怀孕了,身体扛不住了,想向公司申请停播休息一下。结果公司那边根本不同意,甚至还变着法儿催她回去直播,看她身体不舒服时还不忘提违约金这茬。小薛实在受不了这种双重压力,最后只能选择彻底停播。 到了2023年,这家传媒公司把刘旭告上了法庭。他们要求法院解除跟小薛的协议,让小薛把那9.5万元签约费连本带利地退回来,还要她赔19万元的违约金。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助理刘旭接手了这个案子。 审理下来,法院的判决结果挺有意思:支持公司解除协议的要求,也让小薛把9.5万元签约费退了出来;不过那个高额的19万元违约金,法院直接驳回了。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小薛不直播不是故意找茬违约,纯粹是因为怀孕这个客观原因导致的。咱们不能为了赚钱就不顾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育权利。 记者王中豪和通讯员陈木子报道了这件事。法官最后还专门提醒大家:劳动者如果遇上这种事儿得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签合同的双方在干活儿的时候,也得把法律规定放在心上,不能只顾着自己挣钱不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