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兰州市政府发布并明确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兰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范畴,同时把共享电动自行车一并纳入监管体系,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投放、运营服务、使用行为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公园景区、企事业单位内部等封闭经营区域按规定不适用范围内。 一、问题:便利服务与城市秩序之间的矛盾亟待制度化解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作为城市“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重要补充,覆盖面广、使用频繁,便利性突出。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车辆无序扩张、违停占道、重点区域拥堵、运维不及时等问题易发多发;,共享电动自行车在速度、重量、风险边界等与传统自行车存在差异,对交通安全、停放秩序提出更高要求。如何在保障便民出行的同时维护道路安全与市容秩序,成为城市治理需要回应的现实课题。 二、原因:行业扩张、监管分散与技术边界变化叠加 从发展规律看,平台化投放依赖规模效应,若缺乏总量约束与退出机制,容易出现供给过剩、占用公共空间等外部性。再从治理层面看,车辆停放涉及交通组织、市容秩序、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过去监管标准不一、处罚与考核缺少统一抓手,难以形成闭环。与此同时,共享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后,车辆管理、上牌登记、骑行安全提示、断电等技术要求需要制度支撑,行业规则随之需要同步升级。 三、影响:以全链条规则引导行业回归公共服务属性 新规构建起从投放准入到运营维护、从停放边界到数据监管、从用户约束到退出回收的全流程制度框架,传递出三上信号: 一是以“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稳定市场预期。办法明确,主城四区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投放总量,远郊县区可结合实际提出投放规模并报市级审核;同时,交通主管部门与运营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运营区域、车辆数量、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推动管理由“事后处置”向“事前约束+过程监管”转变。 二是以“划线设点+禁区清单”维护公共空间秩序。停放区设置强调安全便民、与公共交通衔接等原则,并明确可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利用桥下空间,提高空间使用效率;同时,对消防通道、盲道、绿化带、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过街通道等区域,以及幼儿园和中小学门口一定范围内、公交地铁站出入口、火车站等重要市政设施周边等设置停放点或电子围栏作出禁止性规定,意在减少对通行安全与应急通道的占用。 三是以“技术标准+数据贯通”提升治理精度。运营企业需具备实时监控、定位、统计等功能的运营平台,配备与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与调度车辆;车辆应具备唯一识别编码和精准定位的智能锁,不得加装影响安全的附属设施。共享电动自行车需依法登记上牌,配备安全头盔,并设置未佩戴头盔提醒及自主断电功能。数据上,企业须将车辆编号、位置、订单、电子围栏等信息实时、完整、准确接入市级监管平台,为精准调度、问题溯源与联动执法提供支撑。 四、对策:部门协同、考核约束与用户规则并重 办法明确由城管部门会同交通、交管等部门开展定期考核,内容涵盖守法经营、安全管理、运营维护、公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将作为车辆规模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开,强化“以评促改、以评定量”的治理导向。对用户端,办法提出实名制管理要求,并对不同车型设置年龄门槛:达到相应年龄方可使用对应车辆,同时明确不得载人,突出安全底线。对企业退出环节,办法规定终止运营需提前公告并退还预付款,且应在终止后规定期限内完成车辆回收,降低“弃置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对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反馈,形成回应机制。 五、前景:从“共享出行”走向“精细治理”,城市韧性有望增强 业内人士认为,兰州此次出台管理办法,强调总量动态调控、重点区域禁停清单、平台数据接入与安全技术标准,说明了对共享出行从“鼓励发展”向“规范提升”的治理升级。随着服务协议、考核公开、数据监管等制度落地,行业将更趋向以服务质量、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为核心竞争力,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公共空间秩序与应急保障能力也有望同步提升。下一步,政策成效仍需通过电子围栏精度、运维响应速度、执法协同效率和公众体验来检验,并在实践中动态优化。
兰州新规为共享单车管理提供了新思路。要实现便民与秩序的长期平衡,仍需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