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公安局、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市民依法文明规范养犬。这次行动从2026年1月1日开始,3月3日正式发布了这一信息,由张家口日报编辑帆帆整理,审核者为闫振寰,责编是王卫。 为了把犬患杜绝,促进社会和谐,让市民健康安全有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张家口市养犬管理规定》成了这次行动的依据。从2026年1月起,无论是在城区严格管理区内养狗的单位还是个人,都得去辖区派出所给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办了证和犬牌之后才能养。每到3月3日这天,还得去办年检手续。但凡没有登记的,谁也不能养。 居民们要避免养大型犬或者烈性犬这类危险品种,具体目录大家可以去查禁养名录。遛狗的时候一定要牵好狗绳,别让狗吓着人或者去咬别人。如果狗咬伤人了,主人得立马把伤者送医院治。如果动物诊疗机构发了证明,那就要建立免疫档案。如果狗死了,不能随便扔或者埋,必须送到农业农村局指定的地方处理。那些专门做犬只寄养、美容或者交易的商户得先办好登记证,严禁在居民区违规搞这些经营活动。 遛狗的时候要带上证件和嘴套,绳子长度不能超过2米,要有成年人牵领。还要带着清洁工具随时清理狗的粪便,不能在公共场所让狗随地大小便。除了导盲犬和助残犬这种工作犬,其他狗都不能进机关、医院、学校这些地方坐公共交通工具。进电梯或者出租车得问过别人意见再抱起来或者装进笼子里。 每个小区的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都要负责宣传教育工作,遇到不文明的养狗行为要去劝阻和批评。如果有人违反规定,按照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法律来处罚;要是构成犯罪的话,就得追究刑事责任了。大家都要自觉遵守规定,别把绳子解开遛狗、随地大小便、不给办证接种疫苗,也不能随便扔狗去伤害别人。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