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查处首例网络无证拍卖案 涉违规操作金额超两千万元

互联网时代,拍卖业务的开展是否需要许可资质?答案是明确的。近日,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的一起执法行动给出了有力回答。 该局查处的这起案件涉及一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2025年9月,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该公司涉嫌在网络平台无证开展拍卖业务。经过深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了一条完整的违法链条。 根据查证,该公司早在2023年5月就以企业主体资质在某互联网拍卖平台开通账户,随后利用网络从事房地产竞卖活动。初期试水阶段,公司在2023年推出6笔网上拍卖业务。到了2025年6月至9月,该公司大幅扩大经营规模,新增25笔拍卖业务,累计成交15个拍品,总成交价达2372万元,非法获得佣金约69.9万元。 从经营模式看,该公司在拍卖平台上设置保证金、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周期等竞价规则,引导用户按规则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收取尾款、服务费及佣金。这种运作方式完全符合拍卖法第三条关于"以公开竞价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法定定义,实质上就是在从事拍卖业务。 问题的关键在于,该公司缺乏必要的法律资质。根据商务部令《拍卖管理办法》规定,各种经营性拍卖活动应当由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进行,企业在互联网拍卖平台开展拍卖业务必须具有拍卖经营许可资质。经查,该公司未获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属于典型的无证经营。 更令人关注的是,该公司采取了诸多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手段来维持业务。为了显示成交活跃度,公司进行"自拍自买",即通过指示员工以竞拍人身份参与竞拍,完成了近半数拍品的"内部消化"。当某些拍品竞拍价远低于真实价格时,公司员工会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故意不支付尾款构成违约,仅被平台扣除软件服务费。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实得佣金从69.9万元缩水至35.5万元,但这仍然是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 这种行为的危害是多上的。首先,它破坏了拍卖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真实竞拍者的权益。其次,虚假成交数据误导消费者,降低了市场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再次,无证经营规避了必要的监管和风险防控,消费者权益缺乏有效保障。 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拍卖法对应的规定,对该公司的非法拍卖行为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警告。该公司已积极配合整改,主动停止房地产竞拍业务,关停涉案网络拍卖机构,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同时,执法部门已将拍卖平台涉嫌的违法行为线索依法移送至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这起案件的查处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传统业务向线上迁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绕过法律要求。拍卖作为涉及大额资金交易的经营活动,其许可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无论是传统方式还是新兴模式,都必须遵守相同的法律规范。

互联网拍卖创新了交易方式,但必须守住法律底线;只有企业合规经营、平台严格审核、监管及时到位,才能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