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北京、上海、广东等14个省市开展香港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试点;这项改革将于2026年2月正式实施,意味着内地与香港在投资便利化上将新增一项制度安排。根据通知,试点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港资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时,将依法调取电子版简化公证文书,原则上不再要求投资者提交纸质材料。试点覆盖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等重点区域,涉及内地主要经济活跃地区和对外开放前沿。
推动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表面是材料形态的调整,本质是制度供给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以试点为抓手,在确保安全合规、数据可信的前提下,把“减材料、减跑动、减时间”落实到具体环节,才能把便利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合作动能,为两地经贸往来提供更稳定、可持续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