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甬山阳光府小区位于宁波江口街道,于2023年6月正式交付,开发商是宁波市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个叫戴某的保安,以前每天开着豪车出入小区,对人也很大方,大家都以为他是小区的项目总负责人,结果没想到他竟然私刻公章,骗了别人几百万块钱。戴某曾对奉化区的刘先生说,只要给60万元就能买到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刘先生是在2023年2月10日在网上发帖反映情况的,他把情况告诉了大家:自己是在1月底把钱转给戴某的,谁知道到了2月8日,戴某就联系不上了。 除了刘先生,邱女士也在2023年3月份通过戴某买了一套总价110多万元的样板房。邱女士前后一共支付了15万元定金和21万多的首付款,可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戴某找了各种借口拖延时间:一会儿说样板房还在使用中要给租金让邱女士先别搬进去;一会儿又说没通燃气办不了证让她先住着别乱动东西。直到2025年7月邱女士才搬进去住,可直到现在房产证还是没有消息。 据了解,有十多个人陆续向戴某下单买所谓的“特价房源”,被骗的钱加起来有上千万元。大家现在建了一个维权群想挽回损失。记者从恒厚地产公司那边了解到:戴某只是个保安而已,是2021年入职的;他根本不是什么项目负责人,也没有卖房子的资格。目前公司正在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记者还了解到:戴某“卖”的那些房子大多是别墅或者洋房;平均每套市场价都在300万元以上;但他的“卖价”才只有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左右。江口派出所那边说已经立案处理了,戴某已经被刑拘了。 浙江高帆律师事务所的王佳丽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如果戴某虚构“内部员工价”“转款即网签”的事实隐瞒自己无权卖房甚至没房子可卖的真相诱骗业主全额付款且收款后就失联就构成诈骗罪。结合司法解释单户诈骗金额60万元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了所以涉案人员要负刑事责任还要退赔全部赃款。 王律师建议受害人先报警然后查查戴某跟开发商有没有关系然后根据案子的进展适时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