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十四五"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万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守护社会和谐

在基层治理中,土地、邻里、劳务等纠纷往往发生在“家门口”,情绪激动、信息不对称、传统习俗与法律规范交织,容易在短时间内升级。

湛江硇洲岛南港村“法律明白人”介入调处的场景,折射出一个现实命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规则树立在日常,离不开可触达、可理解、可信赖的法治供给。

问题:基层纠纷多发与法治服务供需矛盾并存。

一方面,基层矛盾呈现类型多样、利益关系复杂、处理时效要求高等特点;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对法律程序、证据规则、权利义务边界理解不足,遇事“靠经验”“凭情理”的惯性仍在,若缺少及时引导与专业支撑,容易形成对立情绪,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与此同时,企业特别是涉外项目在投资、用工、合同、合规等方面对专业法律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治理现代化进程加快,社会流动与产业结构调整带来新型纠纷;基层法治力量相对分散,专业资源向下延伸仍需机制保障;一些地方在行政执法、纠纷化解、公共服务等环节存在标准化、信息化不足的问题,导致群众“找法不便、用法不熟”,也影响执法司法效率与公信力。

影响:法治建设的成效直接关系群众安全感、企业预期和社会稳定。

湛江的探索显示,当法律服务网络更密、执法流程更规范、调解力量更专业时,纠纷更易止于萌芽,社会运行成本随之下降,公共治理更具韧性。

数据显示,湛江在基层法治供给方面形成体系化布局:在全省率先实现法治副校长中小学全覆盖,相关经验入选教育部典型案例;122个乡镇(街道)均建立司法所长担任首席法律顾问制度;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208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32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2024年以来,1969个村(社区)配备529名法律顾问,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约8000人,提供法律服务3.2万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8万件。

人民调解方面,今年前三季度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28033件,成功调处27914件,成功率达99%以上,并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2个,覆盖交通、医疗、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

对策:以制度牵引、以数字赋能、以多元共治提升法治供给质量。

其一,推动法治力量向基层常态化配置。

湛江以首席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队伍建设为抓手,形成“专业力量下沉+熟人社会嵌入”的治理格局,使群众在遇到矛盾时能第一时间找到“说得清、讲得明、用得上”的法律帮助。

其二,提升执法司法质效,以规范促公信。

湛江以政法改革为突破口,在司法领域探索“府院联动”,通过多方协同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进“三项制度”全面覆盖,推广应用“粤执法”平台,平台办案量从16011宗提升至42587宗,同比增长166%,实现执法流程可追溯、可监督,减少随意性与争议空间。

其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便利更可及。

湛江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12348”热线接通率达98%,并通过智能化咨询工具提供7×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上半年累计服务达170462人次,缓解基层咨询高峰压力,提高法律服务触达率。

其四,围绕对外开放与产业发展补齐涉外法治短板。

作为南海门户城市,湛江在重点园区和平台推进涉外法治服务供给,如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巴斯夫项目设立涉外企业调解工作站,在徐闻县相关交易中心设立涉外法治讲堂,探索“产业链上配套法治服务”的路径,以更稳定的规则预期护航项目建设与经贸往来。

前景:从“有法可依”走向“依法善治”,关键在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下一步,基层法治建设仍需在三个方面持续加力:一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与调解员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培训、考核与激励机制,避免“有队伍无能力”;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讼服务之间的衔接更加顺畅,用更清晰的程序实现“调解优先、诉讼断后”;三是围绕涉外经贸、跨境争议、企业合规等领域强化专业人才与服务平台建设,以法治化营商环境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

可以预见,随着法治资源更精准地下沉、数字化工具更普遍地应用、社会力量更有序地参与,基层治理将从“事后处置”更多转向“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活力在创新,成效在惠民。

湛江的实践表明,只有将法治精神融入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才能真正实现"法治为民"的庄严承诺。

这座滨海城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诠释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深刻内涵,其经验值得更多地区借鉴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