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极端天气多发叠加经济社会用水需求增长,使得水网从“能不能供”转向“如何更优供”的治理命题更加凸显。
对山东而言,一方面要保障城乡生活与产业发展用水安全,另一方面要守住河湖生态底线,传统以工程建设和经验调度为主的管理方式,难以满足跨区域、多水源、多目标协同调度的现实需要。
此次《山东省省级水网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并明确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回应的正是现代水网进入“精细化管理、系统化治理”阶段的迫切需求。
从问题看,复杂水网运行面临三重挑战:一是调度场景多、目标多,既要满足生活、生产用水,还要兼顾生态、航运、文旅等综合效益,调度缺少分类标准和统一规则易导致“顾此失彼”;二是权责链条长,省、市、县以及运行调度单位、工程管理单位之间职责不清,容易出现决策与执行脱节、应急响应迟缓等风险;三是生态约束刚性不足,在水资源紧张或突发事件中,生态流量容易被边缘化,影响河湖健康与系统稳定。
从原因分析,这些问题既与水资源禀赋和气候风险有关,也与管理机制供给不足相关。
随着水利工程体系不断完善,单纯依靠“建工程、增供给”已难完全对冲旱涝急转、污染事件等不确定性;同时,跨区域调水、联合调度越来越依赖统一的数据底座和规范的流程管理,如果没有清晰的制度设计,调度效能难以释放,水资源配置也难以从“粗放保障”迈向“精细优化”。
《办法》在制度层面给出了针对性解决路径,突出体现为“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调度体系的全链条覆盖。
办法设置常规调度、应急调度、专项调度三类体系:常规调度以保障生活、生态、生产基本需求为重点,强调稳定性与连续性;应急调度面向旱情、水污染等突发情况,突出快速响应与风险处置;专项调度服务航运、生态复苏、文旅发展等特定目标,提升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与协同支撑能力。
通过分类管理、分情景处置,把“日常保障—应急处置—专项支撑”贯通起来,有助于提升调度的精准性和可预期性。
二是强化权责机制的清晰化与可执行性。
办法明确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并对水网运行调度单位、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主体的责任进行界定,形成“省级统筹、分级执行、单位落实”的管理格局。
权责明晰不仅有利于提高调度指令的传导效率,也为应急处置和问责追溯提供制度依据,减少多头管理、职责交叉带来的治理成本。
三是强化生态保护的刚性约束与制度嵌入。
办法将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纳入省级水网水资源调配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并建立生态流量预警与响应机制,推动水资源配置从单一“以需定供”向“生态生活—生产”统筹转变。
把生态指标前置到计划层面、落到年度执行层面,有助于在枯水期、突发期也能守住河湖“生命线”,从源头提升水生态系统韧性,避免“先开发后修复”的高成本路径。
四是强化资源配置效率与治理现代化水平。
办法引入市场机制,将水权交易纳入调度管理体系,允许在年度用水计划中提出交易意向与需求水量,鼓励通过水源置换、水权交易等方式开展跨区域调配。
这一安排有利于在严格水资源约束条件下,通过价格与交易机制激励节水、促进水资源向高效益领域流动,提高“每一方水”的综合产出。
同时,办法提出建设省、市、县三级贯通的水网运行调度信息化平台,统一数据标准、技术架构与管理体系,推动监测、预报、调度、评估协同联动,并以“计划—执行—监督—评估—问责”全过程闭环监管强化制度刚性,为提升调度科学化、透明化、可追溯性提供支撑。
从影响看,办法的实施将带来三方面积极效应:其一,提升供水安全与风险应对能力,通过常规与应急调度衔接,提高对旱情、污染等事件的处置效率,降低系统性风险;其二,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把生态流量纳入硬约束,有助于改善河湖健康状况,并为航运、文旅等专项需求提供制度化保障;其三,推动治理方式转型,信息化平台与闭环监管提升跨部门协同效率,为水网管理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奠定基础。
从对策建议与落实重点看,制度落地关键在于“标准、数据、协同、执行”。
一要完善配套细则与指标体系,细化不同情景下的调度规则、生态流量阈值与响应流程,增强可操作性;二要加快数据共享与平台贯通,推动监测、预报模型与调度决策联动,提升预警前置能力;三要健全跨区域协商机制和联合演练机制,尤其在应急调度中明确指令链条与资源保障;四要规范水权交易与水源置换的程序边界,做到交易合规、计量准确、风险可控,避免“只交易不约束”或“有交易无监管”。
前景判断上,随着《办法》实施,山东省级水网调度将从“以工程调度为主”走向“以制度牵引、数据支撑、生态约束、市场协同”的综合治理模式。
预计在极端天气频发、用水结构持续调整的背景下,制度化、数字化、精细化的调度体系将成为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抓手,也将为省域现代水网治理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山东此次制度创新不仅为破解水资源管理难题提供了省级方案,更折射出我国治水思路从工程导向转向综合治理的深刻变革。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这种兼顾效率与公平、平衡发展与保护的管理模式,或将为全国水资源治理体系现代化树立新标杆。
其探索经验值得持续关注,特别是在气候变化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的背景下,制度创新释放的管理效能将愈发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