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江市阳东区某小区——一场房产腾退执行圆满完成。被执行人甲从最初的坚决抵触转变为主动配合,仅用半天时间就完成了房屋交付。该转变背后,反映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理念的深刻变化。 案件源于一份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甲因装修资金需要向银行借款,双方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因甲未按期还款,银行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借款合同,甲须偿还本息,银行对抵押房产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然而被执行人甲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过程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实地查看房产状况,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被执行人家属先后提出执行异议和复议,均被两级法院依法驳回。这一阶段的反复,充分说明了房产腾退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 法院依法裁定拍卖甲名下房产,买受人乙以最高价竞得并付清全款。但房屋拍卖成功后,甲仍拒绝搬离。法院多次组织协调均未果,买受人乙被迫申请强制腾迁。这种局面若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面对这一难题,阳东区法院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精心制定执行方案,表明了"刚柔并济"的执行理念。在上级法院及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下,法院联合公安、镇政府、社区等多部门准备开展腾退专项行动。同时,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明确指出继续抗拒的法律后果,同时承诺主动配合可以协调时间、协助搬运,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生活的干扰。 这番既有原则性又有人情味的沟通,打动了被执行人。甲最终放下抵触心理,郑重承诺配合腾退。执行当日,甲和家人已提前收拾好行李,在法院协助联系的搬家公司配合下,物品被有序搬离,不到半天房屋即被腾空。买受人乙顺利获得房产,连连致谢法院。 这个案件的成功处理,体现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境界。一上,法院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强制执行,彰显司法权威和强制力;另一方面,法院充分尊重被执行人的人格尊严,在执行方式上注重人文关怀,既保证执行效率,又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庭的负面影响。这种做法既达成了案结事了,也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同。 从更深层看,这反映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理念的转变。传统的执行方式往往过于强硬,容易激化矛盾。而现代文明执行强调在依法行使司法强制力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沟通、协调、劝导等柔性手段,将法律的刚性要求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既维护法治权威,又传递司法温度。这种"柔性执行"方式,不仅提高了执行效率,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执行工作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环节,也是检验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准。依法强制是底线要求但非唯一手段;善意文明才是促进履行的有效途径。在法律框架内平衡各方利益,才能让每一次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使法治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