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进步就是在细枝末节上关心每个人的处境

2020年的时候,中国上海发生了几件治安纠纷,警察们处理起来有点棘手,“还手就是互殴”这个观念让大家都挺纠结的。有一回在地铁里,一个人揍了别人十多下,那个挨打的人愣是没还手,最后还是把那个打人的给抓了。还有一回,一个姑娘被醉汉打了,她顺手拿起啤酒瓶反击了几下,结果她也被抓进去了。这些案例让大家看清了执法的模糊性,警察们处理问题的时候没搞清楚什么是正当防卫,这让老百姓对警察公正的信心都有些动摇。 以前的法律条款里也没把正当防卫写得特别清楚,所以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警察们大多还是凭自己的感觉或者照刑事案子的标准来办。为了尽快把事儿平息下去,有时候就直接给双方都扣上互殴的帽子,完全不管谁先动手、谁是被动的。这种做法既不符合保护人身权利的初衷,也不符合大家对公平的期待。 这次修改法律,在第十九条里直接说了一句话:制止坏人坏事的行为不算违法。法律专家还从时间、对象、手段三个方面定了标准:得是正在进行的坏事,只能冲着坏人本人下手,手段也不能太过分。这就把正当防卫跟互殴区分开了,后者往往是两个人互相挑衅或者互相有伤害的意思。 对于2020年那个老板娘用啤酒瓶反击的例子,按照以前的说法可能会被定为互殴受罚,但这次新法律就给了明确的指引:这种情况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老板娘是在对方一直打人、她也没法跑的时候才还手的,而且力度也没超过必要的限度。 未来还需要用具体的例子来解释法律、培训警察的人来推动规则落地执行。这次修改法律不仅是为了跟刑法衔接起来,更是为了体现国家从管理向保障权利转变的趋势。法律把边界划得清清楚楚了,老百姓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就不用怕了,可以大胆地保护自己。长远来看,这能让大家更信任法律,形成遇事找法律解决的好风气。 法律的进步就是在细枝末节上关心每个人的处境。以前那种模棱两可的地方现在都有了明文规定,这也是公平正义的一种体现。当人们不再害怕维护自己的权益会被冤枉时,法治的权威才能真的融入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