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异常提示不等于“已知患病事实”

2025年,程某把患甲状腺乳头状癌的消息告诉了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遭拒。他把保险公司告到了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原来,程某在投保前曾体检过,报告里提到甲状腺有些异常情况。保险公司就用这个借口说程某故意隐瞒病史,不给赔。崇川法院听了这个理由觉得不成立。他们说体检报告只是些异常提示,不能说明程某就知道自己有病了。法院最后判决保险公司给程某4.5万元赔偿金。保险专家扬子紫牛还说,现在医学技术发达了,体检出异常指标很常见。以后买健康保险的时候,大家得注意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要与时俱进。程某就是为自己买了重大疾病保险、恶性肿瘤医疗保险还有住院医疗保险。他在投保时面对关于甲状腺疾病的询问都选了“是”。这次是常规体检时发现甲状腺结节钙化、多发结节的问题。他支付了医疗费用后去找保险公司理赔,结果收到拒赔通知。保险公司说程某投保前的体检报告里有结节、钙化灶等异常情况。他们认为程某故意隐瞒病史了所以拒赔。法院认为这次官司里的关键问题是程某是否有隐瞒行为。他们说程某的体检报告只是说明甲状腺有些弥漫性改变和结节等问题,并不代表他就知道自己得了甲状腺疾病。“该报告只是医学检查的异常提示,不是确诊结论。”法院还提到,“程某作为普通消费者没有专业医学知识,没办法单凭报告就判断自己得病了。”最后法院觉得没有证据证明程某在投保前知道甲状腺问题或者接受过治疗。所以判决保险公司支付4.5万元保险金。律师提醒大家随着医学技术发展体检出现异常值指标很常见,“体检异常提示”不等于“已知患病事实”。法官也说这个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边界,也就是保险人要问清楚才行,还得考虑普通人对医学知识了解有限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