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虚拟财产的执行正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新课题。兴化市法院此次处理的案件,正是该领域的典型范例。 问题浮现 案件源于林某与王某之间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王某偿还160万元本金及利息后,王某未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在某音平台运营两个直播账号,但其中一个账号登记在其父亲名下,形成了“借名直播”的规避执行情形。 原因剖析 承办法官指出,随着网络直播业态兴起,“账号登记人与实际控制人分离”现象日益普遍。若机械适用“登记名义”原则,将导致大量虚拟财产成为执行盲区。本案中,法院没有简单依据表面信息判断,而是深入调查账号的实际运营情况,发现两个账号均由王某实际控制,收益也全部流向王某。 影响分析 该案的突破性在于确立了虚拟财产权属认定的实质审查标准。法院认为,账号价值源于实际使用人的劳动创造,而非单纯注册行为。这一认定既符合“谁创造、谁享有”的公平原则,也填补了现行法律对虚拟财产执行规则的空白。 对策实施 执行阶段,法院依据平台《调证与协助执行指引》,高效冻结并划扣账号收益。整个过程既确保了执行效率,又通过让王某父亲书面确认等方式保障了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说明了程序正义。 前景展望 本案为全国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未来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虚拟财产类型将更加多元,司法机关需继续细化权属认定规则和执行协作机制。平台企业也应完善用户实名管理,从源头减少权属纠纷。
司法权威的落点在于执行。兴化法院通过"穿透式"审查锁定真实收益归属,并通过规范协助执行实现快速兑现,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网络虚拟财产纳入可执行范围提供了现实样本。面向数字经济不断演进的未来,需要坚持实质正义与程序正当并行,强化法院与平台的协同治理,让虚拟财产无处遁形,让诚信守法成为市场与社会的共同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