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明确:工亡后“补缴情急参保”不生效,用人单位须依法承担全部工伤待遇

近日,一起工伤保险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某公司保安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身亡,但公司在其去世55分钟后才匆忙申报工伤保险并补缴保费,试图将数十万元的工亡待遇转嫁给国家基金。法院最终驳回了公司的全部请求,该判决再次明确了工伤保险的强制性特征,为用人单位敲响警钟。

本案不仅是一起司法判决,更是对社会保险法治精神的彰显。它警示所有用人单位: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不容侵犯,社会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必须维护。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企业依法履责、职工依法维权、政府依法监管的协同努力,才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