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应急系统原处长受贿案开庭:十年收受307万元,为项目承揽提供便利

澄迈县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海南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管理处原处长陈某某受贿一案,该案涉案金额达307万元,作案时间跨度长达十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至2022年期间,陈某某担任海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掌握着森林防火领域多个重点项目的审批权和推进权。在此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在海南省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防火装备建设、以水灭火森林消防装备等关键项目的承揽过程中,为个体商人王某、潘某提供实质性帮助,并从中非法收受两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307万元。 森林防火事关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应的项目资金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陈某某身处应急管理系统关键岗位,本应严格履行职责、守护公共安全,却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更损害了应急管理系统的公信力,影响了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质证和辩论。面对确凿证据,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表示将在合议后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近年来,海南持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应急管理领域涉及公共安全和民生福祉,相应机构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配置权力,历来是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此案的查处,反映了海南省对应急管理系统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也为其他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法律专家指出,职务犯罪往往特点是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陈某某案件中,受贿行为持续十年之久,说明权力监督机制仍需更完善。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此案也再次提醒,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至关重要。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该案再次证明"权力不受监督必然滋生腐败"。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如何有效制约专业技术权力成为反腐新课题。唯有个案查处与系统治理相结合,才能为重点领域筑牢廉政防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