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开展用工行政指导 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外卖配送、网约车、快递、同城货运等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吸纳了大量劳动者,成为稳就业的重要支撑。

与此同时,劳动关系边界更为复杂、工作节奏更为弹性、劳动风险更为分散等新特点,也使权益保障面临新课题。

围绕这一现实需求,有关部门近日对美团、淘宝闪购、京东秒送、闪送、顺丰同城、盒马、滴滴、T3出行、曹操出行、货拉拉、满帮以及圆通、申通、中通、韵达、极兔等16家企业开展用工行政指导,明确要求相关企业落实用工主体责任,持续改进劳动管理,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问题层面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增长快、行业覆盖广、用工方式多元,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难点集中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适配性仍需增强,部分劳动者流动性大、工时不固定,传统参保方式与实际状况存在不匹配;二是职业伤害风险相对突出,交通事故、作业受伤等风险点更分散,一旦发生伤害,保障机制的及时性与可及性直接关系劳动者基本生活;三是用工管理细节亟待完善,包括劳动报酬结算、休息休假、劳动强度控制、算法与规则透明度等,既关系劳动者体面劳动,也关系行业长期稳定。

原因层面看,平台经济以数字化组织方式提升了匹配效率,但也带来了管理链条长、业务场景碎片化、劳动者身份多样化等现实。

部分企业在快速扩张中更重效率与体验,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存在差异;同时,行业竞争较为激烈,若仅以成本和时效作为核心指标,容易在无形中挤压劳动者保障投入。

加之公众对服务时效、价格敏感度较高,企业、劳动者和消费者三方利益在短期内容易出现张力,这要求治理思路更注重规则完善与责任落实,而非简单的“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影响层面看,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既是保障个体尊严与获得感的题中之义,也是稳就业、促消费、保民生的现实需要。

数据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服务与物流保障。

权益保障若能稳步提升,将有助于增强劳动者职业认同与稳定性,降低流失率,提升服务质量与行业韧性;反之,若权益保障长期滞后,容易累积劳动纠纷和安全隐患,影响社会预期与行业可持续发展。

特别是在节假日等用工高峰期,劳动者长时间在岗,保障力度直接体现城市运行的“温度”和治理的“精度”。

对策层面看,此次多部门开展用工行政指导,重点在于推动企业把“应尽之责”落到制度和执行上。

一方面,要以制度供给增强保障的可操作性。

近年来,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参保缴费办法持续完善,更多劳动者被纳入职工社保体系;职业伤害保障探索形成按单计费、每单必保等路径,并在多地试点推广,截至2025年10月底,试点企业11家、试点省份17个,累计2325万人参保。

这些实践表明,通过更贴近行业特点的制度设计,可以有效解决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另一方面,要以企业治理提升管理的规范性。

企业应在算法规则、计价机制、考核导向、申诉渠道、休息安排等方面持续改进,推动劳动强度管理更科学、报酬分配更透明、权益救济更顺畅。

对节假日期间仍坚守岗位的劳动者,除提供必要的物质关怀外,更要在工时安排、补贴兑现、风险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避免福利化、临时化措施替代制度化保障。

前景层面看,新就业形态仍将保持较强活力,治理方向也将更加注重常态化、精细化和协同化。

用工行政指导既是规范行业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企业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的契机。

下一步,相关部门可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执法协同,推动制度衔接与政策落地;企业则应发挥头部平台的引领作用,把保障体系建设纳入长期投入,通过提升保障水平来稳定队伍、提升服务、塑造品牌。

随着社保覆盖进一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机制更成熟、劳动管理规则更透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有望实现从“补短板”到“建体系”的跃升。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

随着相关政策的持续落地和各方责任的切实履行,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不断提升,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