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产业升级与社会治理对法律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提出更高要求。
与此同时,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实践之间仍存在一定“衔接差”“适配差”:部分毕业生理论基础扎实,但面对真实业务场景的证据组织、谈判沟通、合规审查、风险评估等能力相对不足;而行业端对复合型、实践型法治人才的需求持续增长。
如何让课堂更贴近社会需求、让人才培养更贴近职业规范,成为高校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课题。
在此背景下,苏州大学律师学院揭牌成立,旨在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明确分工、功能互补,进一步传承东吴法学的治学传统,面向区域经济与行业发展需求,形成“法学院侧重理论体系与学术训练、律师学院侧重实务技能与职业伦理”的协同培养格局。
这一安排直面现实痛点:以学院化、体系化方式把实务训练嵌入人才培养链条,推动法学教育从“重知识传授”向“重能力塑造、重职业胜任力”延伸。
从原因看,一方面,法治人才的培养周期长、实践要求高,传统单一课堂模式难以覆盖法律职业的复杂情境;另一方面,法律服务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更需要既懂规则又懂产业、既能研判风险又能提供解决方案的人才。
高校与行业共建平台、引入实务导师,是弥合理论与实践距离、提升培养质量的现实选择。
苏州大学律师学院的设立与研讨会同步举行,释放出以改革回应需求的明确信号,也体现出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共同体互动发展的方向。
在活动中,总部位于镇江的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友定受邀参会,并获聘为苏州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此前,他已受聘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兼职教授(2024年至2026年)。
据介绍,兼职教授侧重参与本科生、研究生理论教学与学术交流;客座教授则更加聚焦未来律师的职业技能与职业伦理培养。
两项任职从不同维度链接课堂与行业,体现出高校在师资结构与培养模式上的开放性,也为实务经验进入课堂提供了稳定机制。
其影响可从三个层面观察:对学生而言,引入实务导师有助于通过典型案例、真实流程和规范训练,提升问题识别、证据思维、法律文书、庭审表达与合规意识等核心能力,增强从校园到职场的过渡效率;对高校而言,律师学院与法学院互补运行,有望推动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与评价方式改革,促进“学术研究—教学设计—实践训练”闭环;对行业与社会而言,协同育人机制有利于加快高素质法治人才供给,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质量,进而服务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围绕对策与路径,业内普遍认为,实践导向改革关键在于“制度化、可持续、可评估”。
一是推动课程与实训模块标准化,将法律检索、事实梳理、证据规则、模拟谈判、模拟仲裁与庭审训练、合规与风控等纳入体系化培养;二是完善校外实践基地与案例资源库建设,强化与法院、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企业法务部门的联动;三是突出职业伦理与执业规范教育,把价值引领、纪律边界与风险底线贯穿培养全过程;四是建立多元评价机制,把能力表现、过程训练与职业素养纳入综合评价,避免“只看笔试成绩”的单一导向。
面向未来,随着国家对高水平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持续推进,高校法学教育改革将更加注重实践性与交叉性。
苏州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为探索“理论与实务相互支撑、校内与行业协同共育”的新模式提供了平台。
随着更多实务专家参与教学、更多真实场景融入课堂,法治人才培养有望从“知识型输出”迈向“能力型、应用型、复合型供给”,为区域经济发展、法治政府建设与高质量社会治理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
苏州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和黄友定等实务专家的聘任,反映了当代高等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趋势:从象牙塔走向实践,从理论中心走向应用导向。
这不仅是教育体系的创新,更是对法治人才培养规律的深刻认识。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只有让理论与实践相融合、让学术与职业相贯通,才能培养出真正适应法治建设需要的新时代法治人才。
这一探索的成功经验值得推广,也期待更多高校和法律实务机构在这一方向上进行深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