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制止餐饮浪费3起执法典型案例:外卖起购价诱导超点被纠治、提示提醒不到位受警告

近期,陕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将制止食品浪费作为重点内容,依法查处了一批餐饮经营者的违法浪费行为。

这些案例既是对违法者的规范,也是对全行业的警示。

从查处情况看,当前餐饮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两类。

一类是主动诱导消费者超量消费。

西安曲江新区大仓小橱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在外卖平台设置"自取"起购价门槛,变相强制消费者增加订单量,这种做法直接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关于餐饮经营者不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规定。

另一类是消极怠惰,未履行法定提示义务。

渭南富平县志成关中品道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延安宝塔区苟某某餐饮店均未主动向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未能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同样违反了法律要求。

这些违法行为的存在,反映出部分餐饮经营者对反食品浪费法律制度的认识不足,对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有限。

诱导超量点餐虽然能在短期内增加营业收入,但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浪费了社会资源,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相悖。

而未进行防止浪费提示的做法,则体现了经营者对法定义务的忽视,这种被动违法同样需要纠正。

陕西省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表明,制止食品浪费不是口号,而是有法律约束力的硬性要求。

对违法经营者的警告处罚虽然看似温和,但其背后是明确的法律底线。

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布典型案例,让全社会了解到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什么处罚,这种透明的执法方式有助于形成行业自觉。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些案例的处理过程也体现了执法的人文关怀。

市场监管部门在责令改正后进行复查,确认违法者已整改完毕才结案,这说明执法的目的不是单纯处罚,而是通过规范引导,推动行业向更加理性、负责任的方向发展。

当前,全社会反对食品浪费的共识已经形成,法律框架也已完善。

关键在于执行层面的落实。

餐饮行业作为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行业,其在反浪费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经营者需要认识到,遵守反浪费法律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制止食品浪费既是一场持久战,也是一场全民行动。

陕西此次案例通报释放出明确信号:反对"舌尖上的浪费"已从道德倡导上升为法律要求。

市场主体应当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消费者也应养成节约习惯。

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让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