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称区草市小学一名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职工被解聘;该决定依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作出,反映出教育部门强化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的态度。 根据公告,被解聘职工为杨洁,女,1986年12月28日出生。高陵区教育局的处理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该条款为事业单位依法依规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 教职工队伍的稳定与纪律,直接关系学校运转和教育教学质量。旷工不仅违反工作要求,也会影响学校日常管理和教学安排:教学计划难以正常推进,学生学习进度可能受影响,相关岗位工作衔接也会承压。此次解聘措施旨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益。 公告同时明确,被解聘人员享有30日的申辞期。该安排体现程序规范,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诉的机会,有助于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与合理。 近年来,教育系统对教职工管理更加制度化,从招聘、考核到奖惩均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机制。在严格纪律要求的同时,配套的程序保障也有助于提升管理的规范性。高陵区教育局此次处理发出清晰信号:纪律红线不可触碰,制度面前一视同仁。
教师是立教之本,师德是兴教之基。此次事件既反映了制度约束的力度,也提示基层教育管理面临的现实复杂性。在严守纪律底线的同时,如何完善更有温度、更具可操作性的人事管理与支持机制,仍需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持续探索。刚柔并济,才能更好兼顾队伍建设与个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