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法院给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开出了一剂良药

宛城法院给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开出了一剂良药,快速化解了矛盾,让社会更和谐。如今的法院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是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主力。宛城区法院这次通过“先行调解”机制,在诉讼开始前就解决了一个事实清楚的民间借贷案,给当事人省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次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王某和赵某原来是朋友。王某手头紧了,就向赵某借了15000元,这笔钱通过第三方账户转了过去。后来王某还了2000元,但还是没还清剩下的部分,他写了一张欠条给赵某。可就算写了欠条,王某还是没还钱,赵某没办法就把官司打到了宛城区法院。宛城区法院立案庭接收材料后没急着走诉讼程序,而是先把案件初步审查了一遍。他们觉得这个案子借贷事实很清楚,争议点也很明确,有希望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立案庭征得双方同意后,就把案件分给驻院调解员李干一去调解。调解不是简单的“和稀泥”,而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专业疏导。一开始双方立场差得挺远:被告王某不认借款事实,强调不是赵某直接付的钱;原告赵某则拿着欠条,还有部分还款的证据。调解员李干一没有急着解决问题,先仔细看了双方的材料和证据。为了确保合法公正,他还主动找审判法官咨询了欠条的法律效力问题。经过研判确认,这个欠条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具备法律效力。这就为后续调解打下了基础。明确法律事实后,调解员就开始给王某讲道理了。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给王某解释了一下法律关系和义务责任。他还提醒王某如果打官司要承担时间成本、费用还有信用影响;同时也跟赵某说赶紧解决问题能早点拿回钱。调解员还特别提到两人的朋友关系让他们不要因为打官司闹翻了脸。 调解员还建议了一些还款方案尽量照顾到双方的利益。经过耐心沟通协调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承认借款事实和欠条效力;赵某也同意给点宽限期。最后双方签了调解协议把剩下的钱和分期还款方式定下来了。 这次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债务问题也把裂痕弥合了一下。事后原告还专门给调解员送了锦旗表示感谢呢!这次调解可不是偶然事件哦!全国法院系统都在大力推进“诉源治理”,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放在前面呢! 通过这种方式在立案前就能解决一些适合调解的案件真是太高效了!它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降低了成本还促进了社会和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