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事故到底谁的责任?

这个冰雪运动最近可太火了,让滑雪成了冬天最受欢迎的休闲活动。虽然大家都喜欢在雪道上撒野,可事故也跟着多了起来。最近有个让人关注的事,在一个滑雪场,有个叫王某的老手在滑行的时候,跟前面慢慢溜的新手刘某撞到了一起,两个人都受了伤。王某觉得自己滑得没问题,刘某却说对方没及时躲开。这种因为速度不一样或者操作不当导致的碰撞事儿,在各地的滑雪场经常发生,说明有些人对滑雪的风险和基本规矩还是不太懂。 那这次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呢?法律专家说,得从我国的民事法律还有体育活动的特殊性两个方面来看。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的尹玉律师就说,滑雪这种运动本来就挺危险的,大家都应该提前知道。《民法典》里面有个“自甘风险”的规定,就是说你自愿参加了这种危险活动,出了事自己得担一部分责。不过这个规则也不是绝对的免责符。尹玉强调,如果一方明明违规了还撞人,比如说在雪道中间停着不走、突然横穿或者逆行、开得飞快还不避让,甚至喝了酒还去滑雪,这就属于重大过失,得负责赔钱。反过来讲,如果被撞的人自己违规了导致出事,而撞人的人已经很小心地注意了周围情况,那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撞人的人的赔偿责任。 虽然咱们国家现在还没有专门的滑雪立法,但是已经有一套管事儿的规则了。国务院的《全民健身条例》规定高风险运动的地方必须要有资质和告知义务;国家体育总局也发了意见来指导安全管理;国际雪联还有国内的规范也都有规定说前面的人有路权,滑雪的人必须控速避让这些道理。这些规则贴在雪场里大家都看得到,这就相当于合同条款了。 作为雪场的老板是得负责把安全措施做到位才行的。法律要求他们必须办高危险性项目的经营许可证;配够教练和巡逻的救援人员;用牌子告诉大家雪道等级和注意事项;还有定期修设施和制止危险行为什么的。要是他们没做到这些就出事了,就得按错的大小赔钱。 要想让冰雪运动发展得好又安全还得靠大家一起努力。每一个滑雪的人都得学会规矩量力而行;滑雪场老板也得把管理这块儿抓严实;同时咱们还得推动地方性立法细化标准给大家上保险。只有法律清楚了、责任到了位、大家都有安全意识了,咱们才能放心地去享受滑雪的乐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