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听说过这样的事儿没?有些老板总想着钻法律空子,把员工一点小错攒起来,就当大错办把人给炒了。卢越写的评论说,这其实是在算计员工,而不是真正的规范管理。就在2月5日那天,《工人日报》报道了个案子,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审结了一个劳动合同纠纷。这家公司为了裁人找借口,把员工在三年前浏览无关网页、没及时反馈工作这些小错都翻出来了,一次性下了五份处罚决定书,最后因为员工手册里的一条规定,硬是把人给辞退了。结果法院判公司违法解雇,得赔人家16万多块钱。 这判决也是给大伙儿划了条红线。法院认为,公司把那种动态的提醒改正变成了静态的一次性叠加处罚,这就突破了劳动法的限制。咱们现在这种“小错累加解雇”的现象其实挺常见的,比如有的企业喜欢秋后算账,也有那种迟到几次、打卡没打几回就攒到一起开除人的。表面上看好像是按规矩办事,实际上是超出了管理的度,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您觉得这“小错叠加解雇”说得过去吗?用人单位打的如意算盘其实站不住脚。首先这解除劳动合同可是最严厉的处理措施了,得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才行。但有些企业定的惩罚制度太严苛,根本没法证明员工是“严重违纪”。法院认为如果劳动者几次轻微违纪没造成实质损害也没有恶意,就不能机械叠加成“严重违纪”。这样做不仅违背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本意,还容易把劳资关系搞僵。 另外惩戒规定也得有个时间限制吧?不然这不就是扩大用工自主权了嘛。面对员工的小失误或者一般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应该多提醒多警示多培训才对啊。现实中有些企业根本不设处罚期限,过了好几年才来追责不给改正机会,这就剥夺了员工申辩和纠正的权利了。程序上有这么大瑕疵也难说公平合理。 咱们再往深处想想:为什么会有这种滥用自主权的行为呢?说到底还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漠视啊!这种行为要是再不治一治,说不定连劳动关系的信任基础都给侵蚀了。要纠正这种问题不光得靠司法裁判树立规则,劳动监管部门也得主动站出来亮剑才行。 最后我想说: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可太重要了!这关乎每个人的尊严和劳动价值的实现啊!企业和员工本来就是互相成就的关系嘛!规章制度严谨一点没问题但别太冰冷;员工行为需要规范一下也对但别变成算计。 只有大家都坚守法治底线、充分尊重每一位劳动者,企业才能凝聚力量走上健康长久的发展之路呢!(2026年02月11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