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群众日常生活中感受最直接的“家门口”环境问题仍较为集中,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恶臭异味、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等一些地方反复出现,具有点多面广、成因复杂、治理链条长等特点。另外,随着污染防治进入深水区,监管对象更细分、执法场景更多元,对执法规范性、精准性以及跨部门协同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 黄润秋在小组讨论中指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在执法责任分工上作出更为明确的制度安排,其中相当比例的执法事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承担。这个安排既说明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专业性和统一性,也意味着执法任务将更重、标准要求更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制度逐步完善,但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之间在衔接协调、适用边界、执法尺度各上仍需更系统整合与统一规范。基层执法力量、技术支撑与信息化保障不均衡,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理效能。 影响—— 黄润秋表示,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重要意义在于以体系化、法典化方式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增强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法典的推进,有利于更好依法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为加快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稳定、清晰、可操作的法治支撑;同时也将推动执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从“能不能管”向“管得准、管得住、管得公正”转变,进一步倒逼地方完善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对策—— 围绕法典落地实施,黄润秋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强化宣传解读,完善配套保障,推进贯彻实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和政策阐释,推动各级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制度设计和执法边界,形成依法履职的统一认识。二是以法典为依据全面梳理现行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应法典要求的及时修改或废止,同时加快推进新规定所需配套制度建设,提升规则衔接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坚持环保为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治理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力争在噪声、油烟、异味、黑臭水体等上尽快形成可感可及的治理成效。四是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裁量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升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并通过部门协调联动,打通监管链条,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前景—— 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将更加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可以预期,法典实施后,执法规则将更统一、权责边界更清晰,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的制度基础将进一步夯实,有助于减少监管盲区和执法随意性,提升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面向未来,依法依规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将成为检验法治效能与治理能力的重要窗口;同时,法典也将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统一提供更稳定的法治预期。
生态环保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新的法治阶段;这部法典既是对过往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生态环保工作的规范和指引。生态环境部门将以更加严格的执法标准、更加精细的工作方式,推动法典在基层落地生根,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态环保工作中获得更多实惠,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