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正式拍板

最近,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搞了个大动作,给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正式拍板了,也就意味着以后的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可真是步入了一个规范化的新阶段。这个办法里有很多干货,让我们来看看具体是怎么回事吧。 首先,这个办法界定了收容救护的适用范围和核心内涵。以后要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碰到受伤、生病、饥饿或者被困住的陆生野生动物,想把它们救回来,那就得按照这个办法来办事了。这法子里特别强调,不管是哪个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以救护的名义去买卖野生动物或者虐待它们。所有这些陆生野生动物都归国家所有,谁也不能随便占用或者破坏它们。 为了把工作做好,这个办法还建了一个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监管框架。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给全省的收容救护工作把关和监督,各地的林业部门则具体负责本地区的救护工作。这下好了,公众只要去当地的林业部门打听一下,就能知道哪里有专门的收容机构了。 对于这些收容机构,《办法》也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标准和硬件要求。机构得有固定的场所,还得有诊疗设备、隔离区、饲养设备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同时还得储备好必要的药品和专业人员。这样才能从源头上保证救护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接下来呢?这个办法给我们列出了启动收容救护的四种情形:野外发现的受伤或者病弱的动物;执法机关或者社会组织送过来的动物;可能危害本地生态的外来物种;还有其他需要救护的个体。特别是在遇到自然灾害这些突发事件时,救护机构还得按照政府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呢。 在救护流程上也有严格规定:接到求助报告后得快速响应,初步评估一下这个动物状况还有必要救不救。对确需救的动物接收时要详细登记信息并出具专用凭证,之后进行隔离检查和针对性治疗。饲养过程中尽量给它们独立空间,必要时还得标记一下以免互相影响。 处置环节也很关键:恢复野外生存能力的就放归自然;死了的要看情况处理——如果是疫病就按规定处理;非疫病死了但有利用价值的经批准可以用于科研宣传等非商业用途;不适宜放归或者是外来物种的由主管部门调配;执法移交的按罚没物品规定处理。 为了加强过程监管呢?收容机构得建立完整档案记录每个环节信息留存影像资料每半年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呢!还有林业部门要定期去指导培训监督检查督促机构落实防疫措施排查安全隐患! 这次山东省出台这个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真的是厉害啊!把权责、流程和监督都明确了下来!未来山东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肯定能更进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