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后的反应,往往会影响债务人的最终处置结果。不少人把传票当作“人生噩梦”——选择撕毁、拒收或躲避——但这些做法反而风险最高。基层法院的实践表明,态度积极、按程序应诉的债务人,往往更容易获得相对可控的处理结果。辉南县法院曾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就很典型:债务人老张因资金周转向朋友借款6万元,后还款1万元,剩余5万元久未清偿。债权人起诉后,老张没有逃避,而是主动翻出手机转账记录,提交了37800元的还款证据。法官当庭核对后发现,实际本金仅剩1200元。最终双方在调解中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老张将欠款压到“零头”,少还3万多元。该案说明,到庭并提交证据,往往能直接改变案件走向。
在债务纠纷中,逃避不是出路。法庭不仅是作出裁判的场所,也是促成和解、化解矛盾的平台。面对传票,理性应对、依法维权、如实举证、积极协商,往往比拖延和对抗更能降低风险、控制成本。把传票当作解决问题的起点,而不是“噩梦”的开始,才能让纠纷回到可被处理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