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到2023年之间,董某当村支书那阵子,竟然挪用了20万元给个人拿去赚大钱。还有2014年,他又把21万的移民款给骗走了,结果呢,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把他给告了。这个消息是3月20日中青报记者刘言在宕昌县人民法院得知的。“两高”这次特意选了五件事给大家看看,就为了教育那些在“三农”这块乱来的人。这案子说起来挺丢人的。董某本来是个社长,后来成了党支部书记。他利用自己的职位便利,把水电站搞移民登记的时候多报了点户口,这样他就从国库里套走了不少钱。退一步讲,挪用村集体的补偿金本来就是不对的。最后董某被抓了个现行。法院查出来他这是贪污和挪用资金两罪并罚。不过好在他到案后老实交代,还把所有赃款都退了回来。法院给他判了个有期徒刑三年,加上罚金二十万。董某自己也知道理亏,没上诉。像这种事,“两高”觉得必须严惩不贷。毕竟移民款是让老百姓吃饭的钱。要是谁把手伸进这钱袋子里乱搞,那就等于在抢老百姓的饭碗。司法机关要是不管这种事,以后谁还敢相信这些国家给的保障钱?这次判决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说明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想钻空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