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书香社会建设,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民族精神力量的重要基础。
随着《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全民阅读工作迎来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抓手。
这意味着,阅读不再只是倡导性、活动式的公共议题,而将更多体现为各方必须履行的公共责任和长期性制度安排。
问题:阅读“有覆盖”与“好服务”之间仍有落差。
近年来,我国全民阅读基础设施持续完善。
截至2024年底,全国公共图书馆达3248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超过4万个,城乡阅读条件明显改善。
但在一些地区和人群中,“翻开一本书”仍面临现实障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阅读资源与服务能力不均衡,基层尤其是偏远地区优质供给不足;不少成年人在工作与家庭压力下阅读时间碎片化,阅读习惯不稳;在数字化浪潮下,信息获取更便捷的同时,内容质量参差、算法推送加剧浅阅读倾向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深度阅读的价值。
原因:结构性失衡与服务效能不足叠加。
阅读供给的“最后一公里”之所以仍存在短板,既有资源配置层面的原因,也与服务方式和治理能力有关。
一方面,公共文化资源向中心城市、优势区域集聚的惯性仍在,基层文化机构在经费、人才、馆藏更新、运营能力等方面差异明显;另一方面,部分阅读服务停留在“建了就算有”的阶段,供给与需求匹配不足,活动化、阶段性推动较多,常态化、精准化服务偏弱。
与此同时,数字阅读快速发展带来新治理课题:平台内容生态复杂,版权保护、内容导向、青少年保护等环节需要更清晰的规范和更有效的监管协同。
影响:阅读质量关系人才质量与社会文明程度。
阅读不仅是个人修养的积累,更关乎国家精神气质与创新能力。
推动全民阅读走向更高质量,有利于提升国民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可持续的人才支撑;有利于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社会凝聚力与获得感;也有助于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空间,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在规范中发展。
反之,若阅读资源和机会分配不均、内容生态失序,既会扩大文化获得差距,也会影响青少年价值观培育和社会文明风尚。
对策:以法治方式补短板、强供给、提效能、促协同。
条例的核心价值,在于以法律形式明确方向、厘清责任、提供稳定预期,推动阅读工作从“能做”变为“必须做、持续做、做得好”。
一是推动均衡协调发展,强调阅读资源向基层倾斜、向薄弱处流动,促进城乡一体化供给。
实践中,各地探索已积累经验:如依托数字化将农家书屋延伸至线上,提升农村读者获取便利;推进城乡图书“通借通还”,让公共图书资源更顺畅流动。
二是提升公共服务的有效性,鼓励图书馆、社区书屋、实体书店等空间优化服务体验,从“有场地”转向“有内容、有活动、有温度”,让阅读空间真正成为群众愿意走进、坐得下、留得住的公共文化场所。
三是促进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既支持优质数字内容供给,也对数字阅读服务提出内容管理要求,引导平台履行主体责任,营造健康、清朗的阅读环境。
四是守住公平底线,强调特殊群体阅读权益保障,推动无障碍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
面向视障等群体,通过有声书、语音导航等方式扩展阅读可及性,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普惠性与温度。
前景:从制度落地到社会共建,关键在执行与协同。
条例施行后,全民阅读将进入更注重制度执行的阶段。
下一步,需要在“能否落地、落地是否见效”上持续发力:把责任链条落实到部门协同、资金保障、人才支撑、绩效评估等环节,形成稳定的投入与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营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推动数字平台、出版机构、学校、社区、家庭等共同参与,形成多元供给格局;同时注重以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服务,把阅读推广从单次活动转化为常态化公共服务。
可以预期,随着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持续提质增效,阅读将更深地融入日常生活,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稳定力量。
法治是守护精神家园的基石。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事业进入了以法治为引领的新时代。
在法治的护航下,阅读服务将逐步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变,图书馆、社区书屋、实体书店等将更好地成为人民群众"想走进去坐坐"的温暖角落。
这一举措不仅关乎每一个人的精神世界,更关乎整个民族的文化品格和国家的精神高度。
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全民阅读将更好地助力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美好愿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