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存管资金是有风险的

在2008年到2021年期间,李某一直没给物业公司交物业费,欠了5万多块钱。因为这笔钱没结清,李某在卖房的时候想把存管在中介公司的3万元物业交割保证金拿回来,但是没能成功。这个案子最后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的。李某把房子卖给了姜某,他们通过中介签了合同,规定把这3万块钱存进去。合同上说,这笔钱只有在李某把所有物业交割手续都办完,还得拿出物业费结清证明或者双方签的确认文件后才能给李某。 后来,虽然李某和姜某写了协议说以后的物业费怎么分,可问题是李某之前欠的那笔钱一直拖着没给。物业公司也不给开证明。姜某也在法庭上说不同意把钱划过去,就是怕这笔钱被李某拿去不还。中介公司也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说划转的条件不满足,责任不在他们那边。 法院最后看了中介公司提交的文件和李某的说法,确认他确实还欠了物业费。法院认为,“办理完毕所有物业交割手续”不光是指交房和检查设备,还得把以前欠的物业费都交清。李某拖欠了这么久、这么多的物业费,说明手续根本没办完。哪怕他和姜某定了以后怎么缴费的规矩,也没用。这钱要是不给物业公司还上,就还是个大麻烦。 海淀区人民法院最后判了李某输了。因为他没把这3万元物业交割保证金拿到的条件满足不了。李某自己说他不想自己去解决这个问题。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例告诉大家:在二手房交易中存管资金是有风险的。法官坚决维护合同精神,提醒卖房的人一定要主动结清以前的欠费。这案子还能让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注意一些细节条款。它对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倡导诚信社会风尚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