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演员刑昀日前通过社交平台披露,某剧组在夜间拍摄雨戏时,为节省时间成本,长时间让婴儿演员在洒水车制造的强降雨中拍摄。
尽管现场有工作人员建议使用道具替代,剧组仍坚持让真实婴儿出镜。
据其描述,婴儿在持续淋雨过程中哭声凄厉,场面令人不忍。
这一事件经网络传播后迅速发酵,将短剧行业儿童演员权益保护问题推向舆论中心。
这起事件发生的时间节点颇具讽刺意味。
就在本月八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刚刚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明确要求各制作机构切实保障儿童演员人身安全与心理健康,严禁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工作,禁止让儿童参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等内容。
该事件的曝光,恰恰证明相关规定出台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深入分析此类乱象产生的根源,既有行业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滞后问题,也反映出部分从业者的职业操守缺失。
当前短剧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制作方为压缩成本、提高效率,将商业利益置于儿童权益之上。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所谓的苦情剧、虐心剧刻意营造悲惨氛围以博取流量,将未成年演员特别是婴幼儿当作实现戏剧效果的工具。
这种创作理念本身就偏离了正确导向。
从法律层面审视,让婴儿长时间淋雨拍戏已涉嫌多重违法。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
婴幼儿免疫系统发育不完善,长时间处于低温潮湿环境极易引发健康问题。
同时,婴儿监护人在此过程中的失职失责同样需要追问。
监护人以经济利益为由放任孩子处于不利环境,实际上构成了对监护职责的严重背离。
这一事件的影响是多维度的。
对涉事婴儿而言,可能造成即时性身体伤害和长远的心理创伤;对行业而言,此类负面案例损害了整个短剧产业的社会形象,不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对社会而言,公然漠视儿童权益的行为若得不到有效惩戒,将向公众传递错误信号,弱化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集体意识。
解决此类问题需要多方协同发力。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短剧制作全流程的监督检查,建立儿童演员使用备案制度,对违规行为实施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行业协会需完善自律规范,推动建立儿童演员权益保护专项机制,为从业者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
制作机构应树立正确的创作观,认识到真正打动人心的作品依靠的是艺术水准而非对演员特别是儿童演员的消耗。
监护人更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孩子的健康成长置于首位,不能被眼前利益蒙蔽。
从长远来看,短剧行业的规范化发展离不开制度建设的持续完善。
建议在现有规定基础上,细化儿童演员工作时长、拍摄环境、安全保障等具体标准,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同时应加强对家长和监护人的普法教育,让更多人认识到保护儿童权益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
儿童不是剧情道具,更不应成为流量竞赛的筹码。
把儿童演员保护写进规则、落到现场、纳入问责,既是对未成年人的基本守护,也是对内容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修复。
真正打动人心的作品,靠的是对生命与尊严的敬畏,而不是对脆弱者承受力的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