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称在台球厅半年输掉260万元疑遭设局诱赌,警方称将核查并提示赌资不受保护

近日,一起涉及巨额资金的台球赌局纠纷引发关注。

现年42岁的杨先生向媒体反映,自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期间,他在广州海珠区一家台球厅内被一伙人通过精心策划的"演戏"和"组局"方式诱导参与赌博,累计输掉约260万元。

杨先生坚持认为自己是被有预谋的诈骗所害,而非主动参赌。

对此,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局明确表态,该行为已构成赌博,相关赌资属于违法所得,不受法律保护。

从生意受挫到逐步陷入的过程中,杨先生的遭遇呈现出典型的诱导赌博特征。

作为陕西渭南人,他大学毕业后在广东工作,曾在国企任职后自主创业。

2022年7月,因生意受挫心情压抑,他走进台球厅打球排解情绪。

初期赌注很小,仅为五十至一百元。

但随后出现的一群人表现出异常热情,频繁请吃饭、请按摩,短短数周内就建立了看似亲密的关系。

这种"温暖"逐渐将杨先生拉入一个小圈子,打球频率和赌注不断升高。

到了2023年1月,情况已完全失控。

仅在1月10日这一天,杨先生的微信和支付宝就发生12笔转账,其中11笔为转出,单日流水高达23万元,而收入仅为2万元。

杨先生坦言当时"完全上头",整个人"晕晕乎乎,像是被精神控制了"。

他反复强调,自己并非与单一对手对赌,而是陷入了多人配合的"演戏式"赌局。

杨先生描述了两种主要的诈骗方式。

其一是"2V2"组局,表面上是两人一队对抗,实则其余三人属于同一伙人,输球后仅杨先生一人支付款项,其他人"发个表情"就算完成转账,事后分赃。

其二是"买马"模式,由对方两人对打,周围人下注,杨先生被引导参与押注。

他强调:"从头到尾,如果真的要说赌博,那只有我一个人在赌博,其他三个人都在诈骗。

" 2023年初,杨先生感觉事有蹊跷,请来一位在西安的台球业内好友赴广州"探局"。

好友到场后不久便判断这不是正常切磋,而是有组织的设局。

这一判断成为杨先生认识到自己被骗的关键转折点。

资金流向的分析进一步印证了问题的严重性。

杨先生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多笔款项转入一个名为"给兄弟专机"的账户。

经查证,该账户持有人为一家台球厅经营者,此人对外将自己包装成"做服装的老板"。

杨先生统计,其微信、支付宝转账合计约180万元,另通过银行提取现金支付约七八十万元。

对方多次要求"现金结算",这也是他事后才意识到的不寻常之处。

面对这一情况,杨先生曾向广州市海珠区凤阳派出所报案,但警方未予刑事立案,仅对一涉案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

杨先生透露,有警察私下表示金额太大,真追查起来他可能涉及赌博罪。

这一警告让他产生了顾虑,但他最终决定不再退缩。

2月13日,海珠区公安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根据现有情况判断,杨先生的行为已构成赌博。

"赌资属于违法所得,不受法律保护。

就算追回来也是要充公的,不可能帮他追回这笔钱。

"同时,警方表示将把其反映的"合伙设局""诈骗嫌疑"等情况转交辖区派出所及主管娱乐场所的部门进行核查。

这一案例反映出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一类新型诈骗现象。

犯罪分子利用人性中的贪念和社交需求,通过精心设计的"温暖陷阱"逐步诱导受害人参与赌博,最终达到诈骗目的。

这类案件的特点是参与者众多、分工明确、隐蔽性强,往往在受害人意识到问题时已经造成巨大损失。

这起案件犹如一面多棱镜,既折射出赌博犯罪模式的迭代升级,也反映出法律保护与惩戒之间的平衡难题。

当"赌局"披着友情的外衣,"输赢"戴着娱乐的面具,如何筑牢社会防护网,需要监管智慧与个体警惕的双重觉醒。

此案后续进展,或将为此类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的定性提供重要判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