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布新规 为网络交易市场立法规范 打造公平透明可信的交易生态

近年来,我国网络交易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伴随而来的乱象也日益凸显。

大数据杀熟、虚假营销、“仅退款”规则滥用等问题频发,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市场秩序。

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2025年以来,针对平台规则随意性强的投诉量同比增长37%,部分电商企业因规则不透明被多次约谈。

乱象丛生的背后,是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与监管滞后双重因素叠加。

一方面,部分企业为追求流量红利,放任直播间虚假宣传、销售违禁商品等行为;另一方面,传统监管手段难以适应直播电商即时性、碎片化特点。

更值得注意的是,数字人直播等新技术应用缺乏规范标准,存在被用于虚假营销的技术风险。

此次出台的双《办法》直击行业痛点。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首创“规则制定四步流程”,要求平台在规则修改前必须公示并征求意见,重大事项需与商户协商,从源头上遏制“平台霸权”。

针对争议较大的“仅退款”条款,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单方面减损商户权益,违者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罚款。

在直播电商领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平台需建立主播分级管理制度,直播间运营者须对商品真实性“终身负责”,数字人直播内容必须全程标注“技术生成”标识。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朱剑桥强调:“新技术不是法外之地,AI生成内容同样适用广告法追责原则。

” 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副局长李云峰透露,下一步将开展“清朗·直播电商”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仿冒公众人物、诱导老年人消费等新型违法行为。

首批50家重点平台已接入全国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实现违规行为30分钟内预警。

行业专家指出,新规实施后将产生三重效应:短期形成震慑效应,中期倒逼平台重构治理体系,长期来看有助于培育“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环境。

中国消费者协会监测显示,新规征求意见期间,网络消费投诉量已环比下降12%,政策预期效果初步显现。

网络交易与直播电商既是数字经济活力的集中体现,也是检验治理能力的重要场景。

以规则明晰边界、以责任压实链条、以透明提升信任,才能让市场竞争更公平、消费环境更安心、创新发展更可持续。

面向未来,唯有监管、平台、商家与消费者共同守住底线、强化自律与共治,网络市场才能在规范中释放更大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