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喊话黄河”引发景区名誉权争议 专家:合理评价一般不构成侵权

问题——一段“穷游”式表达缘何演变为侵权争议 近日,网民发布短视频称到壶口瀑布“在门口看看”,并提及“门口要钱,一人100”,画面为奔涌黄河与瀑布峡谷景观。视频传播后,发布者又发布道歉内容,称对应的景区以“恶意攻击、诋毁、歪曲事实”等为由提出投诉,认为视频标题与表述易引导公众形成“票价过高”的负面印象,并涉及名誉权问题。事件迅速发酵,相关景区账号评论区涌入大量询问与质疑。 原因——信息错位、权利认知偏差与情绪传播叠加 一是地理边界与平台定位带来“指向不清”。壶口瀑布位于秦晋大峡谷,横跨山西吉县与陕西宜川两地,是两省共享的重要自然景观。山西景区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峡谷地带存在通信信号交叉覆盖,可能导致拍摄地在陕西一侧而定位显示为山西,从而引发“误认对象”的连锁反应。 二是票价信息“单点呈现”与公众感受产生落差。多家票务平台显示,两地景区票价存在差异:陕西侧成人票约100元,山西侧成人票约110元,并配套不同人群优惠政策。短视频中“一人100”的说法与陕西侧票价相吻合,但由于未对地点、票种、优惠等作充分说明,容易被解读为对“壶口瀑布整体票价”的概括性判断。 三是部分经营主体对“名誉权保护”与“公众表达”边界把握不足。法律人士指出,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但构成侵害通常需具备捏造事实、侮辱诽谤、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等要件。游客基于亲历体验对票价“贵不贵”作主观评价,或陈述可核验的价格信息,一般难以直接认定为侵权。将正常消费表达迅速上升为“名誉权侵害”,可能加剧情绪对立,放大舆论风险。 影响——从个案争议延伸至文旅形象与治理能力检验 此次争议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相关景区在网络平台面临集中关注与负面联想,正常服务与线上运营受到干扰。更深层的影响在于:其一,公众对“自然景观的公共属性”与“景区经营管理权”的边界讨论升温。自然景观属于公共资源,景区依法可对园区秩序、设施服务与票务管理进行规范,但对园区外的公共空间表达应更加审慎,避免产生“把公共景观等同于企业资产”的误解。其二,跨省共享景区在品牌、票务、舆情处置上协同不足的问题被放大,一旦信息指向不清,容易出现“错位承压”,既影响当事方,也波及另一方。 对策——用事实回应关切,以制度完善沟通 第一,建立快速澄清与联合回应机制。对于定位误差、拍摄地点不明等情况,两地管理部门与运营主体可通过权威账号发布简明信息,说明地理位置、票价结构、优惠政策与购票渠道,避免公众在信息不对称中被动猜测。 第二,优化票务与现场提示的透明度。将票种构成、优惠条件、二次消费项目、必要交通接驳等关键信息前置展示,减少“到了门口才发现成本超预期”的落差。对外沟通应以“解释规则、提供选择”为主,而非以对抗性措辞激化矛盾。 第三,依法依规使用权利救济工具。景区面对不实信息可依法维权,但应优先区分“事实错误”与“观点表达”。对明显失实、恶意剪辑、冒用标识等情形可保留证据并走法律程序;对基于亲历的评价类表达,则更宜通过公开答复、邀请核验、改进服务来修复信任。 第四,提升从业人员媒介素养与危机处置能力。短视频时代舆情传播快、情绪浓,面对敏感问题,回应的准确性与分寸感往往决定后续走向。应建立统一口径、授权发布、问答清单等机制,减少“多头表态”与自相矛盾。 前景——以协同治理提升共享景区的综合竞争力 壶口瀑布作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与黄河文化重要承载地,其吸引力不仅来自自然景观本身,也取决于服务体验、信息透明与治理能力。随着文旅消费从“到此一游”转向“体验与口碑导向”,景区的品牌建设应更多依靠规范管理与高质量服务,而非将一般性消费表达视为对立面。跨省共享景区更需要在票务衔接、标识系统、投诉处置、联合执法与对外传播上形成协同,降低边界地带管理“缝隙”带来的误会与摩擦。

黄河景观含有共同记忆。回应公众表达既是对权利的尊重,也是对治理能力的考验。唯有以事实为基础,完善服务与沟通,才能让美景与公平体验相得益彰,吸引更多人走进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