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法院判决“无资质公墓一墓二卖”退款案:守护群众“身后事”权益底线

一起看似普通的墓地买卖纠纷,暴露出殡葬服务领域仍待规范的深层问题。2023年,北京通州区居民李某为安葬亲属,与自称公墓经营者的王某签订使用协议并支付4.9万元。然而事情很快出现反转:该墓地因违规建设被村委会叫停使用,李某随后又发现所购墓穴已被他人占用。经法院调查,涉事公墓既未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也未取得民政部门审批手续。王某作为实际控制人擅自建设、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涉及的规定。通州法院民一庭庭长指出,这类无证经营的“黑公墓”往往伴随土地性质不合规、建设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后续纠纷风险很高。 本案还反映出殡葬服务市场的多重乱象。一上,部分经营者利用群众“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以及治丧期间的情绪脆弱——进行违规交易;另一方面——基层监管仍存在盲区,使违法经营得以长期存续。法院向民政部门发出的司法建议函显示,该公墓违规运营时间已超过两年。 在法律适用上,法院明确认定,无资质经营导致合同自始无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主审法官强调,即便被告主张已投入建设成本,也不能改变其违法经营的性质,应全额退还消费者支付的款项。 有一点是,本案判决对同类纠纷具有一定示范意义。随着城镇化推进,城市周边殡葬用地供需矛盾更为突出。2022年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合法经营性公墓仅占总量的63%,仍有不少违规墓地游离于监管之外。司法机关在个案裁判中确立的“违法必究、全额退还”原则,为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

“身后事”包含着家庭情感与社会伦理,任何将其变成牟利工具的行为都应依法纠正。本案通过明确的法律适用和对责任主体的认定,向市场传递出明确信号:殡葬服务必须依法依规开展。让群众在“身后事”上更安心,既需要法院以公正裁判守住底线,也需要监管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让每一笔费用、每一处墓位都经得起制度检验。